这是指对劳动合同性质的界定和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的确认。根据国家规定,只要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为确立劳动关系而订立的以劳动权利与义务为主体内容的书面协议,不论其名称如何,均应视为劳动合同。否则,就不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除必备条款外,双方当事人可以平等协商约定条款,约定内容应是劳动权利和义务,以及与其密切关联的权利和义务,且应合法、合理、合乎实际。至于劳动合同内容有效与否,应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确认劳动合同无效的标准有两条,一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二是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有两种,一是全部无效,二是部分无效。无效合同或部分无效的合同条款,从订立之日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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