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父亲靠捡垃圾养2岁儿子
70多岁的丁大爷每日领着才2岁大的孩子出门靠捡垃圾为生,这可不是爷孙俩,而是货真价实的父子关系。整日靠吃垃圾为生的父子俩,生活环境恶劣,令人堪忧。,
丁大爷住在德阳市图书馆对面马路的房间里。两间房屋就是他的家,家里只有这一老一小。家门口放着已经不能使用的婴儿车、断腿的长方形桌子、木架等,桌子上放着不知什么时候的豆浆、奶茶,木架上则是塑料饭盒,还挂着一些旧衣服。
在丁家门口,还没打开门,就有一股难闻味道扑鼻而来,让人十分难受。门打开之后,味道更加浓烈,即使站在离门口两米远的地方也能闻到。丁成松睡觉的房间内摆放着电视机、电饭锅等,不过布置十分凌乱,衣服、废纸到处都是,犹如垃圾堆。
据了解,丁大爷是广汉连山人,户口于2004年迁到工农村街道办金江街社区委员会,迁入时只有他一人,属于五保户。2012年,他在路边上看到一个妇女,觉得很可怜,便将其领回到了家里一起生活。当年12月份,那位妇女生下一名男婴。
然而小丁丁如今的生活环境令人堪忧,当地的街道办、社区、居民也担心会影响到小丁丁成长,而丁大爷又拒绝送到福利院。难道就让小丁丁一直跟着丁大爷捡垃圾吃么?
生活环境恶劣堪忧
丁大爷年事已高,且无法给与孩子一个相对健康的生活环境,送去福利院不失为一种好的方法。鉴于丁大爷属于孩子的父亲,属于法定监护人,只有他同意了,才能把小丁丁送到福利院。
但是我国《民法》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其他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也就是说,一旦认定丁大爷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可以剥夺丁大爷的监护权。
这个可以由小丁丁的母亲向法院提出,如果他的母亲精神上有问题,就可以由他的外公外婆提出,对丁大爷做医学鉴定。如果丁大爷精神上有问题,那么他就无监护能力,自然丁大爷就没有监护权了。
当然丁大爷晚年得子的心情大家都是可以理解,谁又愿意将自己的亲骨肉送去福利院呢?但是在不得为之的情况下,为了小丁丁的健康也之能这样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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