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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井空冰桶湿身诱惑 是否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

2015-03-24    作者:骆文龙律师
导读:作为日本一代知名女优,苍井空在中国宅男界一直具有很高的人气。近日,热衷公益和慈善的“苍老师”也加入了“冰桶挑战”的潮流大军之中,参与冰桶活动,以极尽诱惑的方式,献出了自己的爱心。苍井空冰桶湿身据悉,苍井空昨日在推特...


作为日本一代知名女优,苍井空在中国宅男界一直具有很高的人气。近日,热衷公益和慈善的“苍老师”也加入了“冰桶挑战”的潮流大军之中,参与冰桶活动,以极尽诱惑的方式,献出了自己的爱心。

苍井空冰桶湿身

据悉,苍井空昨日在推特上发布了一段挑战冰桶的视频,在这段视频当中,我们看到性感的“苍老师”优雅的坐在椅子上盘起右腿,以右手撑住装满冰块和水的脸盆,一鼓作气往自己头上倒!然而当苍井空倒完脸盆里的冰水后,旁边竟出现更大量的水柱往她身上冲,让原本气势超强大的她也不禁笑岔了气。

是否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或者转移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一)数量达到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二倍以上的;

(二)数量分别达到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两项以上标准的;

(三)造成严重后果的。

利用聊天室、论坛、即时通信软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实施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我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不以牟利为目的,向他人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对于苍井空的公益行为,我们无可厚非。但是对于苍老师的该诱惑视频,希望大家能有正确的认识。对于这样的东西自己独享就好,分享你可能就会摊上大事。

  • 骆文龙律师办案心得:刑事案件要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以获得犯罪嫌疑人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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