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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属于工伤

2015-03-24    作者:杨广先律师
导读:‍‍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国家规定了工伤制度。只要符合工伤的条件,劳动者就有可能获取工伤保险赔偿,那么具体来说,哪些情况属于工伤呢?请看专业劳动纠纷律师的解读。《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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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国家规定了工伤制度。只要符合工伤的条件,劳动者就有可能获取工伤保险赔偿,那么具体来说,哪些情况属于工伤呢?请看专业劳动纠纷律师的解读。

《劳动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另外,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资深劳动纠纷律师提醒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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