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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要满足什么条件

2015-03-24    作者:骆文龙律师
导读:有时由于某种客观原因,或者审判人员认识上的片面性,或者工作上的失误,都可能导致一审判决或裁定的错误,进一步导致被告人对于一审结果不满。如果对一审结果不满,可以上诉,那具体来说上诉要满足什么条件?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将...

有时由于某种客观原因,或者审判人员认识上的片面性,或者工作上的失误,都可能导致一审判决或裁定的错误,进一步导致被告人对于一审结果不满。如果对一审结果不满,可以上诉,那具体来说上诉要满足什么条件?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将为您详细解读:

1、必须有适格的上诉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相关规定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2、必须符合法定的上诉期限。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2)上诉人在上诉期限内要求撤回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上诉人在上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后决定是否允许撤诉。

3、需要注意:

(1)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自诉人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2)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只有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上诉的,第一审刑事部分的判决在上诉期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应当送监执行的第一审刑事被告人是第二审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在第二审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审结前,可以暂缓送监执行。

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提醒您: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即所谓的上诉不加刑。所以被告人上诉不必有顾虑。

  • 骆文龙律师办案心得:刑事案件要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以获得犯罪嫌疑人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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