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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租期已过未续租 遛狗回家被锁门外

2015-03-24    作者: 邱丽梅律师
导读:女子租期已过未续租买房要按月还贷款,租房要按月给租金。这万一租期到了,承租的人还不给租金,这到底该使哪一招呢?赵女士在长吉北线附近租的仓库和门市房,每年20万元,去年年底已到期。由于一些原因无法按期搬走,她也没有续...

女子租期已过未续租

买房要按月还贷款,租房要按月给租金。这万一租期到了,承租的人还不给租金,这到底该使哪一招呢?

赵女士在长吉北线附近租的仓库和门市房,每年20万元,去年年底已到期。由于一些原因无法按期搬走,她也没有续租,结果昨天一早,赵女士遛完狗回家,发现家门进不去了。门被一根铁锁锁住了。

赵女士是做装修材料生意的。2013年初,她租下了这个面积近500平方米的仓库,存放货物。仓库旁边的一间门市房也被她一起租下了,租金每年一共20万元。平时她就住在门市房里。

她每天早上都要出去遛狗,昨天遛完狗,她发现家门进不去了,门上锁着一根铁锁。赵女士说,这根铁锁是仓库的物业人员挂上去的。“因为租期已经过了,我没有续租。他们想用这样的方式,让我交租金或者搬走。”赵女士说,1月1号,物业就把她的供电切断了。

租赁期限的相关规定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第二百三十六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赵女士租期已到并未续租,理应在合理期限内搬走。《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赵女士的事情相信很多人可能也亲身经历过,这个时候应该跟物业沟通协商好解决办法,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 邱丽梅律师办案心得:对于代理建筑工程、房产类案件时应准确归结案件争议焦点并找到解决焦点问题的突破口,办案思路清晰,运用诉讼技巧,方能取得了令当事人满意的结果。 对于代理婚姻家庭案件应着重找出双方矛盾的根源,帮助当事人化解矛盾,最终不仅保障了当事人的利益还能够消除当事人之间的怨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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