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记者梅双实习生唐宁)2月27日,本报报道了《过年不营业商场就罚钱?》一文,文中写道,春节期间,某家商场出现怪事,一家美发店内开着灯,却拿椅子挡住道,拒绝顾客前来消费。记者了解到,原来是商场在与商户签订租赁协议时就已经明确表示,过节期间,商场内所有店铺必须营业,如果关店,就要罚钱。
当事商场并未对此给予回应,但多家商场管理方均表示,这条规定早已是业内行规,商场内某家商户关店会直接影响商场的整体形象。有人发出不同的声音,称此举虽是为了保障顾客消费体验但造成资源的浪费,引发争议。此项行规是否涉及霸王条款?今天上午,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业委员会主任李学辉律师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商场签订的这种租赁协议为霸王条款,不合法。
新闻回放 商户过年不营业 商场罚钱
屋内开着灯,门口却用三把椅子挡住,喊叫半天,却一直未见工作人员出来应答。春节期间,市民买女士来到位于北五环内的华彩商业中心一家理发店想剪头发,不料却吃了闭门羹。
“屋内亮着等,我一直以为这家店是营业的,只是暂时没人,所以就先去逛了楼上的超市。”买女士说道,“谁知,一个小时后,这家店还是开着灯,屋里依旧没人,门口还是放了几把椅子挡住出口,给发型师和前台打电话不是关机就是没人接。”
买女士感到十分奇怪,于是询问旁边一家眼镜销售专柜的工作人员,得知这家理发店根本就没营业,它之所以一直亮着灯、开着门,是因为商场有规定,不营业就得罚钱。
记者探访 为防罚款店家留人“值班”
2月25日,记者来到华彩商业中心一楼,见到了买女士所说的这家理发店。记者看到,这时该店依旧放着3把椅子和一个优惠活动的商业牌挡在门口,屋内亮着灯,而此时,该店前台有一位染着白发的年轻女士。她称自己是该店的工作人员,并对记者说,当天不营业。
该人表示,“现在是过年期间,许多理发师都回家过年了,要到正月十五日左右才回来,无法营业,但不开门商场会罚钱。”
随后,记者随机走访了该商业中心卖手机、眼镜、首饰等几个柜台以及多家餐饮店发现,该商场内几乎所有的店铺都面临着这样的问题——不营业就得罚钱。此项规定对餐饮店冲击并不十分厉害,而对销售不常用物品的及理发店冲击较大。多位专柜的工作人员表示,她们的专柜、店铺之所以开着,也是这个原因。
2月26日,记者再次来到该店,与前几日不同的是,此时门口那3把椅子已经不见了,该店内也多了两位工作人员。其中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表示,“自古以来,流传着正月里剪头发不吉利的传言,因此在正月里剪头发的顾客很少,所以理发师大多回家了,现在仍然无法安排剪发,这段时间只能这样‘营业’。”
各方声音 规定太严苛涉嫌“霸王条款”
对此,一些市民认为,商场此举太过严苛,有“霸王条款”之嫌。
居民李先生说,商户大多是外地来京务工人员,一年就回家这么一次,如果过年都不能回家看看家人,对他们来说实在是“太残忍了”。每天坐在店里值班,看别人过年一家团圆,心里不免难受。
市民张女士则认为,为了不闭店而开灯,派店里工作人员值班,不仅浪费了水电资源,还对人力资源造成了不小的浪费。
张女士说,商场一方面要求商户必须开灯、必须有人在,另一方面又说,商户可以不接待客人,可以不营业,这本身就是一种矛盾,既然这些商户不接待客人,就创造不了经济价值,就不应该浪费公共及人力资源。
正常经营之道保障消费者购物体验
也是不少市民说,商场此举是正常合理的经营之道。商场作为大型购物场所,有责任和义务保障消费者的购物体验。如果消费者进入商场后,看到四处黑灯瞎火,商户关门,一定会感到很不愉快。此外,商场这样做也是在维护自己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一名商场经理表示,如果顾客进商场后看到一些商户闭店,可能会认为商场效益不好,找我们退卡。此前中关村的新中关购物广场易主,租赁合同到期的商户暂时腾退,导致大面积商户关停,就曾一度引发大家对新中关购物广场经营效益的质疑。
专家解读 商场罚款是霸王条款
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业委员会主任李学辉律师今天上午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可以认定商场签订的这种租赁协议为霸王条款。
李学辉说,霸王条款通常是指合同一方利用优势地位未与相对方充分沟通而单方制定的合同、店堂告示、通知等,其内容通常扩大了自己的权利、减轻了自己的责任、排除了对方的权利、加重了对方的责任。霸王条款不具法律约束力,其结果是损害了相对方乃至社会公共利益。
李学辉建议,商场可以其他方式解决这个问题,比如以春节期间减免房租、派发红包等方式鼓励店铺经营。如果违背市场规律、漠视民风民俗,强行要求店铺春节假期经营,不仅容易造成资源的浪费,可能还会带来其他合同隐患。
文/记者梅双实习生唐宁
李学辉律师办案心得:帮了很多人,交了很多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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