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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斌无罪释放 八年四遭死刑判决

2015-03-24    作者:王凤明律师
导读:念斌无罪释放八年四遭死刑判决[新闻导读]备受舆论关注的福建念斌案尘埃落定,念斌沉冤得雪,终于踏上回家的路。8月22日上午,福建高院作出终审判决:上诉人念斌无罪,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过去的8年内,念斌的律师通过社交网...

念斌无罪释放八年四遭死刑判决

[新闻导读]

备受舆论关注的福建念斌案尘埃落定,念斌沉冤得雪,终于踏上回家的路。8月22日上午,福建高院作出终审判决:上诉人念斌无罪,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过去的8年内,念斌的律师通过社交网络不断列出案件疑点,此案一直吸引着公众关注。

念斌案无罪判决后,其律师通过网络发表三点声明,全文如下:

念斌,小杂货店主,福建平潭人,2007年7月下旬其邻居家孩子中毒身亡,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30岁的念斌自2006年8月被关押,之后屈打成招,关押到现在38岁已经整整8年,其中戴工字形脚链手铐达6年多。当初在客观证据出现重大矛盾的情况下,仍然轻信口供,福州中院判决念斌死刑,福建高院认为事实不清,曾将此案发回重审,但重审之后福州中院的判决结果依旧是死刑,福建高院也曾维持死刑判决,所幸最高法院已收回死刑复核权,最高法院审理后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重审之后,2011年11月7日,福州中院依旧判决念斌死刑。

2013年7月和今年2014年6月,福建高院两次开庭审理,共六天五夜,庭审中侦查勘验人员(警察)、鉴定人员(警察),专家证人出庭,本案事实被查得非常清楚,所有的证据都指向无罪,没有一份客观证据指向念斌有罪,认罪录像也发现中间空缺一个多小时。多名专家出庭指出,本案所谓的氟乙酸盐成分的鼠药在本案当中并不存在,甚至出庭检察官在陈辞的最后,也承认“本案证据有瑕疵,最终如何交由法院裁判”。今日,福建高院终审宣告念斌无罪。这对念斌及其家属来说是天大的喜讯。作为本案律师,我们也认为有必要表达相关敬意,以及一些建设性的意见。

一,感谢福建高院、最高法院和国家平反冤案的大环境。

本案念斌被宣判无罪,首先要感谢福建高院审理本案的合议庭成员以及背后的福建高院决策人,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律师能明显感觉到体制内外的压力,有势力想要把冤案办成铁案,如果没有法院顶住压力,坚守法律,本案念斌仍可能被冤杀,当然,这也离不开最高法院周强院长,以及国家推动对平反冤案、公正司法的大氛围。无论如何,也感谢福建省检察院在最后陈辞中的几句话,我们相信,平反冤案、宣告无罪,是一个合力,众多的良知和坚持汇成一个正义的判决。

二,我们要感谢出庭和参加本案研讨的多位专家的支持,他们是澄清关键事实的主力,也感谢支持念斌的记者和网友等。

如出庭作证的专家汪聪慧、宋朝瑾、肖宏展以及虽未出庭但对本案进行深入研究后向法院出具专家意见的各位专家,如香港毒物专家莫景权、王永成先生等,如果没有他们出庭,本案的事实可能被控方的个别专家误导。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我们觉得在涉及到非常专业的案件,专家出庭确有必要。另外,本案大量的鉴定人员,侦查人员出庭,也及时让法庭查清了案件的相关事实,有的证人证言,和纸面上呈现的证据,截然相反。希望福建高院审理念斌案这些经验,能在全国推广。

还要特别感谢全国支持念斌案的网友、记者,官员,香港的张耀良大律师、福建的游精佑等,在你们的关注、帮助和推动下,念斌案才逐渐引起重视,司法资源也才逐渐倾斜到这个案子,最后,在没有真凶出现的情况下,根据本案的事实和证据,法院敢于宣告念斌无罪,也属于罕见,也希望本案能改变,非“亡者”归来,也能无罪的司法实践。

三,我们希望念斌案成为平反冤案的一个标本,对国家法治进步有推进作用。

在参与这个案件过程中,我们深深感到,一个冤案对一个家庭、甚至一个家族的伤害,是难以想象和无法平复的,公安宣布破案当天,念斌家被砸,无法住人,家人流离失所。念斌的孩子幼小心灵遭受创伤,念斌的妻子在无望中苦等八年,还要担心孩子被报复,念斌的一个姐姐念建兰,为此奔波8年,难以成家,青春换来白发缀头。另一个姐姐每天凌晨三点起来祷告,求助上帝。念斌的老母亲临终前,都无法见爱子一面。如今,念斌家总算守得云开雾散,将心比心,我们能想象受害人一家,肯定希望继续追查真凶,给死去的孩子一个说法。

我们也认识到,国家平反一个冤案,真不容易,但正因为不容易,也彰显了正义的珍贵,也让我们感觉到法官坚守法律的不易,我们希望念斌案的无罪,能让更多的冤案能够平反,同时,也希望国家能以念斌案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来解剖反思刑事案件程序中的问题,避免发生类似的悲剧。

国家司法机关是国家提供正义的一个主要窗口,律师固然可以陪伴一个案子,坚守一个案子,为之呐喊,为之挨打,就算杜鹃啼血,但平反更多冤案,就只能靠国家司法机关真正依法办事,我们真心希望,国家的法治能越来越好,也希望每一个法律人、每一个公民能在法律,这一良善之术上,贡献自己的勇气和智慧。本案,正义虽然迟到了,但终究到了,我们流泪感谢,一半是欢喜,一半是悲伤。正义的伸张其实也是政府的胜利。我们也希望福州公安能吸取教训,愈挫愈勇,开馆验尸,验明毒物,查获真凶,也为死去的两个孩子和其亲人,送去一个迟到的正义。

念斌案辩护律师:张燕生斯伟江

附带民事案件代理律师:李肖霖张磊公孙雪

及念斌案律师团全体成员

2014年8月22日

辩护律师:多采访法官,多说说法官,多表扬法官,鼓励他们纠正冤案

……

澎湃新闻:为何这个案子拖这么久,经过这么多个回合才平反?

张燕生:我们介入时,检察院已经起诉了,而且已经有法院定罪判刑了,他们不愿意承认自己的错误。

……

澎湃新闻:公检法三家中,你觉得谁的责任最大?

张燕生:公安责任最大,因为它隐匿了一些东西,后来才交出来,或者对一些有利于念斌的证据闭口不谈。

……

澎湃新闻:就此案来说,你觉得我们应该反思些什么?

张燕生:公安、检察机关真正职业的目的是发现真相,是针对真正的犯罪人,而不是破案。但我们本末倒置,把追求真相变成了追求破案。破案可以是不要真相的,只要抓到一个人,不管真假,就是破案了,这个很可怕。

案件要由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理、判决,设立这么多道程序,就是为了防止错误发生,如果两道关完全失去了审查、纠错的功能,那还何必设立呢,只需要公安侦查完了直接判就行了吗。

检察官负责指控犯罪,这是职责所在,但问题是不应该坚持错误,不能发现错误还坚持。

澎湃新闻:为何今天未去福建参加宣判?

张燕生:我们没去,还是想“引退”。你们不要多说我们,应该多找找法官。

对律师来说,天职就是维护当事人权利,这是自律师产生那一天起就注定的。从中国司法环境来看,更应该表扬公检法,鼓励他们纠正冤案。

澎湃新闻:为什么要表扬公检法,你们这么多年来不是一直在和他们“死磕”吗?

张燕生:律师即使发现错误,也要靠说服法官来纠正。一个案子能否纠正,还是要靠公检法合力。他们是纠正冤假错案中非常重要的力量,没有公检法力量,纠错不可能。

因为他们这次能纠正,我还是希望表扬他们,表扬他们这一次还是顶住了压力,其实我能够感受到他们面临的压力……所以还是应该感谢法院,纠正错误就是一种勇气。这种勇气难能可贵。

不要把功劳都加到我们头上,我希望能够变成公检法的功劳,这样能够纠正更多冤案。

澎湃新闻:这次念斌案能够被纠正,你觉得还有其他因素吗?

张燕生:还应该感谢司法环境的改变。过去哪有说鉴定人会出庭,警察能到法庭作证的。以前都不可能出庭,都是一纸书面说明就打发过去了。

但念斌案件开庭时,当年侦查的警察出庭了,做鉴定的专家出庭了,而且警方将很多以前没有提交给法庭的证据拿出来了,从而让我们我们发现了大量问题。

这得益于新刑事诉讼法的执行,新刑诉法确立强制出庭作证制度,引进了专家证人制度,还在立法层面上首次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明确规定了非法证据排除的内容,并设置了操作程序。此外,还有《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定》的出台……

澎湃新闻:代理念斌案的最大感触是什么?

张燕生:坚持,坚持,……想告诉大家,我们不是为了赚钱,这是司法良知,法律人不是冷血动物。

另外,我希望念斌的案件平反,能够给我们的司法改革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这个案子值得研究,希望其他冤案能够得到及时的纠正,而不要像念斌案一样要等8年才纠正。

澎湃新闻:想对公检法说什么?

张燕生:要凭着你的良知,要增加你的勇敢,要坚持你最基本的职业道德和职业伦理。他们应该勇敢,勇敢超过了服从。

澎湃新闻:想对念斌和念建兰说什么?

张燕生:希望念斌珍惜这一切,过一个正常人生活。念建兰经常给念斌写信,说“姐姐是为你活着”,他们的姐弟亲情深深地感动了我。我们坚持,因为这是个冤案,也是为他们的姐弟情感动。希望念建兰能够早日找到自己理想的伴侣吧。

澎湃新闻:还有什么要说吗?

张燕生:别过度写我们,你们应该多采访法官,多说说法官,多表扬法官,鼓励他们纠正冤案。

张燕生:念斌案,令人震惊的真相!

(节选)

四、死因大造假

警方的检验结果其实是并没有在死者的“胃内容”、“胃”和“肝”里检出氟乙酸盐,胃里、肝里都没有氟乙酸盐,怎么会从死者的“心血”、“尿液”中检出呢?“胃内容”里没有氟乙酸盐,怎么会从“呕吐物”中检出呢?看看他们“炮制”的过程竟然令人如此震惊:他们用实验室里的氟乙酸盐标准样品制作一张质谱图,复制成两份,一份写上死者俞攀呕吐物的对照标样,一份写上“俞悦尿液”,就这么简单,俞悦的尿液里就“检出氟乙酸盐”了。然后,他们又用一份含有氟乙酸盐毒物的物品(来历不明),制作两张质谱图,一张写上“俞攀呕吐物”,一张写上“俞攀心血”,就这样,俞攀的“心血”和“呕吐物”也就“被”检出氟乙酸盐了!谁也不会猜到,死者死于氟乙酸盐中毒的检验结论,竟然就是用两张假图造出来的!

五、刑讯逼口供

念斌被警方传唤,受到严重刑讯逼供,固定手脚后用书本垫肋骨用锤子砸,用竹片猛插两肋间隙...念斌痛不欲生被迫招供。警方宣告破案,认定念斌因卖一包香烟与丁云虾结仇,遂深夜潜入丁厨房,将氟乙酸盐鼠药投入矿泉水瓶内,从楼梯口煤炉上的水壶嘴倒入。

因卖一包香烟与丁云虾结仇,这样的杀人动机不可能成立。事实上,念斌与丁云虾的弟弟亲如兄弟,结婚时都是丁弟做伴郎,自己哥哥也与丁云虾父亲是好友,两家关系很好,不可能投毒。认罪口供都是在警方刑讯逼供下屈打成招。

六、骗取公安部的鉴定

警方为了证明念斌的有罪供述是“自愿认罪”,向法庭提交了念斌的审讯录像光盘,辩护人发现该光盘在10分55秒处存在明显的“断点”,而这个关键的“断点”恰好是念斌从不招供到招供的“节点”。念斌说自己被迫同意招供后,警察教他如何购买鼠药,如何投毒,这个断点正是警察教他的过程。断点是非常明显的,但警方为了掩盖自己对念斌的非法审讯,不肯承认录像有中断,竟然采用非常卑劣的“调包”手段来骗取录像没有中断的鉴定报告。他们用一盘没有断点的录像光盘,贴上与提交给法院的录像光盘同样的标签,送往公安部进行鉴定,骗到了公安部出具的没有“断点”的鉴定书,他们把公安部的鉴定交给法院,法院以此做为念斌有罪的“王牌证据”,四次判处念斌死刑,如果不是最高法院在关键时刻发回重审,念斌早已化为灰烬。

自2013年庭审以来,迫于各方压力,警方终于在2014年6月25日的庭审中出具情况说明,承认其移送给法院的审讯录像光盘在10分55秒处存在中断,在这个断点处,审讯录像整整中断了“两个小时”。

七、修改“作案”时间,隐匿关键证人证言

警方初入现场时,认定的作案时间是7月27日下午1点40分至6点之间,作案手段是把毒直接投在鱿鱼里。这一判断原本是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做出的。但当他们把重大嫌疑人从楼上邻居变成念斌之后,念斌并没有作案时间。为了给念斌定罪,警方将作案时间修改为7月26日深夜(27日凌晨),可是7月26日深夜丁云虾的公公还没送来鱿鱼,念斌无法作案。所以,警方又把作案手段从投毒投在鱿鱼里,改为投在水壶里。但这番修改后,又与陈炎娇和丁云虾原来的证言出现矛盾,陈炎娇和丁云虾最初所做的证言并不是用水壶里的水制作的鱿鱼和稀饭,而是使用红色塑料桶里的水,为了掩盖真相,警方把她们与本案相矛盾的证言隐匿起来,重新制造出若干份与念斌“作案”相对应的证言。警方在编造这些假证时,不小心编造出了翁其峰多次出现“分身调查”的笑话,其中翁其峰竟然“一人分身五地”做调查的笑话至今仍被人耻笑。

八、隐匿剩鱿鱼汁、胃内容等关键物证

警方在7月28日现场勘查时,在第一时间便发现了现场遗留的死者吃剩下的“青椒炒鱿鱼”的汤汁以及“酱油煮杂鱼”、地瓜稀饭等食物,他们对这些物证进行了提取、拍照和录像,并于当日向福州市公安局送检。此外,福州市卫生疾控中心、法医等部门也及时将其各自提取的“洗胃液”、“呕吐物”、“胃内容”等最为关键的物证送往福州市公安局化验。但福州市公安局经过化验,并没有在这些关键物证中发现氟乙酸盐。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信息,如果在死者吃剩下的食物、死者胃内容、洗胃液中没有发现氟乙酸盐,则意味着死者不是死于氟乙酸盐,因而对念斌投毒的指控就是错误的。为了掩盖鱿鱼里没有氟乙酸盐毒物这些重要的事实,警方隐匿了现场遗留吃剩下的鱿鱼等食物的现场照片和录像、并且在现场勘查笔录中守口如瓶,只字不提。在现场照片中他们小心地拿掉与吃剩下食物有关的照片,将45分钟的现场录像剪掉23分钟,裁掉现场与剩余食物有关的关键部分,将残余录像提交法院。他们就是用这样的方法隐匿了鱿鱼等关键物证,并拒绝对鱿鱼等关键物证做出任何说明。

九、伪造“壶水”、“高压锅”和“铁锅”的检验报告

吃剩下的食物中没有氟乙酸盐毒物,就无法给念斌定罪。为了给念斌定罪,警方在隐匿鱿鱼等吃剩下的食物的同时,开始在水壶、高压锅和铁锅上做文章。

他们“设计”出念斌在7月26日深夜(27日凌晨)潜入丁云虾厨房,从丁云虾水壶嘴内投毒,27日晚上,丁云虾和房东分别用含有毒水的水壶制作了稀饭和鱿鱼,导致六人中毒的“作案过程”。为了证明念斌“实施”了这一犯罪行为,其口供是“真实”的,便假装“送检”了这些物品,再由福州市公安局出具从“铁锅”、“水壶里的水”和“高压锅”里检出氟乙酸盐毒物的检验报告,完成给念斌定罪的“铁证”。

但事实上,检验报告上记载着8月1日才“送检”的铁锅,福州公安局早在7月31日就已经“检出”氟乙酸盐了;而水壶和高压锅,警方发誓是在“2006年8月8日下午同时提取并送检的”,可是8月9日深夜(8月10日凌晨)高压锅竟然还在现场,他们所称在8月8日下午就已经提取的誓言完全是编造的瞎话!铁锅、水壶和高压锅还没有送检,检验结果却早已得出,这种“病人未到,化验结果已出”的荒唐故事,揭露出警方的检验报告都是虚假的,化验所用的所谓“铁锅、壶水、高压锅”与本案毫无关系,这些用来给念斌定罪判死刑的重要证据,竟然都是警方伪造出来的。

十、科学证据足以洗冤

……

大量事实证据雄辩证明了念斌是无罪的,这是一起公安机关构陷下的冤案,法院应当尽快释放念斌,尽最大努力减小冤狱对念斌及家庭的伤害。

对于死者,鉴于死者系土葬,建议开棺验尸,查明真相,缉拿真凶,告慰死者的在天之灵。

对于该案到底是食物中毒,还是另有真凶,侦查机关需要进一步查明真相。

是时候了,福建司法的贪腐到底有多深?纪检部门到了该对背后操纵本案大造假的某些人进行彻查的时候了。

  • 王凤明律师办案心得:刑事辩护,关乎限制、剥夺人的自由,甚至生命。律师并不反对国家依法打击犯罪,但对冤假错案保持零容忍。即便真的打击真的犯罪行为,也须同时注重保障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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