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制家具未签合同
定制家具未签合同发生纠纷,定金都交了,家具厂迟迟不送家具是为哪般?没有签订《家具买卖合同》,发生纠纷要如何解决?
前不久,消费者郭先生在位于北京市通州区的某家具厂定制了价值63490元的家具产品,并向该家具厂支付了2万元定金。当时为图省事,郭先生只让家具厂写了一张订货单,而并未与其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然而到了双方约定的交货日期,郭先生却并未收到自己购买的家具,而是接到了家具厂打来的电话,要求他先结清购买家具的剩余货款,之后才会送货。郭先生认为家具厂的这一要求不合理,便与其进行理论, 但对方态度坚决,表示“不结清余款就不发货”,气愤的郭先生便将此事投诉到工商部门。
北京市工商局通州区分局的工作人员在郭先生出具的订货单上看到,上面只标明了家具的名称、数量、单价和总金额,而未加盖家具厂的公章,也没有标注任何约束条款。随后,该工商局的工作人员与上述家具厂的负责人赵先生取得联系。
签订合同需何内容
根据《合同法》规定,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合同条款可以由当事人自由约定,但一般包括以下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即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签订合同需要满足8项内容,合同才算完整,定制家具不签合同出现纠纷也不好处理;再次提醒,买卖东西一定要签合同,为以后出现纠纷提供证据。
陈红石律师办案心得:在工作中,经常遇见当事人因在合同签订时未予以重视,造成不应有的损失。面对这种情况,应当指导当事人如何签订合同,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关注微信“陈红石律师”(微信号chenhongshilawyer),阅读更多精彩文章。使用微信扫描左侧二维码添加关注。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法邦网立场。本文为作者授权法邦网发表,如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陈红石律师网”)
执业律所:福建冠德律师事务所
咨询电话: 15811286610
关注陈红石律师,即时了解商业合同、民事纠纷等法律信息,一对一预约专家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