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邦网 > 法律专题 > 人力资源专题 > 辞职辞退专题 > 经济补偿金专题 > 

2008年经济补偿费用

找专业人力资源律师

2008年经济补偿费用
经济补偿金的年限计算标准如下: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注意这里是“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不是“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细微的变化,说明劳...
遇到人力资源问题,请拔打:

158 1128 6610

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免费解答关于2008年经济补偿费用相关法律咨询!(仅收市话费)

人力资源专题分类

 
 
 
 
 
 
 
 
 

热门经济补偿金专题

热门2008年经济补偿费用知识

经济补偿金的年限计算标准如下: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一、协商支付经济补偿金后劳动者反悔咋办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就经济补偿问题签订协议,并已按协议约定的数...
一、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
一、劳动者能随时离职吗劳动法对解除劳动合同时办离职手续的程序有硬性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
一、用人单位违法裁员的后果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

专业律师免费解答法律咨询

解决
问题
我要咨询婚姻法律问题

2008年经济补偿费用相关法律知识推荐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