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20日晚,在西安大学城学府大道上,26岁的女服务员张萌(化名)下班途中,被一辆雪佛兰克鲁兹小轿车撞倒。肇事车逃逸后,警方勘查现场意外发现在受害人张萌的身上,除撞伤外,还有8处刀伤。而肇事者驾车逃逸至郭杜十字时再次撞伤行人,逃逸时被附近群众抓获。警方确认,后被抓获的肇事逃逸者…[详细]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将以犯故意杀人罪,对原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提起公诉。昨日,记者了解到,目前,检察院所有针对该案的侦查审理工作全部结束,初步认定药家鑫有自首情节,对其量刑是否建议为死刑,有待检察院审委会做进一步评定…[详细]
备受关注药家鑫开车撞伤人后又连刺8刀致对方死亡一案,将于明日(23日)上午9点半在西安市中院开庭审理。中国法学会会员、省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律师房立刚在接受华商网记者采访时分析认为,明天的庭审主要有4个方面的焦点,当庭宣判的可能性不大…[详细]
药家鑫在讯问中说,自己于2010年7月拿到的驾照,轿车属于他名下,2010年6月购买。他承认在案发时内心非常害怕,杀人只是一念之差,而作案的凶器是一把长二三十公分的单刃切肉刀,是他在案发当天在超市买的。
他的律师辩护说,这是一起交通肇事转型的故意杀人案件,药家鑫是一念之差,属于激情杀人。他的成长道路没有污点,学习优秀、得过各种奖励,且有自首情节。希望法庭从宽量刑,给他一条改过自新的路。
阿郎说,他总结的药家鑫的性格就是:极端、叛逆、多疑。“他的生活环境太狭窄了,以至于他没机会接触社会。缺乏社会经验,也是他对受害者痛下杀手的根源。他不懂得如何处理生活中的冲突和矛盾…[详细]
药家鑫车祸之后,为了灭口,连捅受害人8刀,可以说已经丧心病狂。其手段及其凶残,毫无人性!比起李启明那个公子哥,药家鑫简直就是个恶鬼。其行为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我不知道这种人的行为如果不判死刑。还有什么样的罪犯可以判死刑…[详细]
从情理上讲,药家鑫是死有余辜,但从法理上讲,本案的确不会判其死刑的。我这么说也许会伤害网友的情感,在这里我表示歉意。但需要说明的是法院审判案件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本案存在许多法定从轻或者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尽管药家鑫连捅八刀致人死亡,也不会判死刑的…[详细]
把药家鑫包装成什么样的天使一样的优秀青年,都改变不了案发时,他凶残杀人恶魔的罪恶本质,他必定不会逃过法律的制裁的,天下还是会有基本的公平与正义的,正义在人们心中,国家机器也不会无视这种灭绝人性的罪行而轻易放过、纵容这种罪行的,药家鑫死有余辜,必将会被判处死刑…[详细]
药家鑫故意杀人,罪行极其严重,应当判处死刑。即便其自首能够成立,亦不能从轻;如果其同时能有重大立功,则有从轻处罚的可能;如果能够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则从轻判处死缓的可能性很大…[详细]
应该说旁听人员的组成并不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他们也只是代表了这两个社会群体的意见,从而使这个问卷调查的结果存在极大的局限性,如果参照这样的问卷调查作出判决,则难免影响判决的公正性…[详细]
法律对各种利益关系的平衡最终将由人民法院的判决决定,判决的背后的东西却是值得我们深思的。对被害人生命权的保护、对被告人死刑的严格适用、对被告人的基本人权的保障、人民法院判决的公正体现和社会效果、适用死刑进行惩戒的必要性、受害人家属的民事权益的保护等都将在药家鑫案件中得到不同程度的体现…[详细]
所谓激情杀人属于激情犯罪,只不过是犯罪学或刑法理论上的名词,只是为某些犯罪找到心理学上和伦理学上的原因,以对各种各样犯罪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但是,“激情”这个两字的内容太太宽泛了,随便乱用必然导致天下大乱…[详细]
死缓是指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罪犯,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判处死缓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详细]
如果药家鑫家人积极的对被害人或者被害人家属做出赔偿,并且得到被害人家属的谅解,那么,是否可以免除死刑?积极赔偿是免除死刑的依据吗…[详细]
有这样一个观点,能够免除死刑就积极赔偿,如果一定被判处死刑,赔偿也是白赔。事实是这样嘛?被判处死刑就可以不进行赔偿了吗?什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详细]
药家鑫案件中,初步认定药家鑫有自首情节。那么自首可以免除死刑吗…[详细]
药家鑫向受害者家人赎罪,称愿意给张妙的家人父母养老。也有媒体报道药家鑫是初犯,在大学里曾拿过奖学金,还弹得一手好钢琴,这些能否成为药家鑫免除死刑立即执行的理由…[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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