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共16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拘传(9条)
·取保候审(28条)
·监视居住(12条)
·刑事拘留(16条)
·逮捕(2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