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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成人哺乳背后藏情色迷局,可以先尝后买。近几年成人哺乳行业异军突起,但由于没有相关的行业规范,又由于容易陷入情色交易,因此一直以来都难以为大众接受。
事件回顾:
一则“深圳富豪圈流行成人喂奶”的新闻引来社会关注。事实上,这种处于灰色地带的“行业”并非最近才出现,一直暗流涌动,并且蔓延到北京。记者暗访发现,非法网站以中介的形式招募会员,收取高额服务费,提供成人哺乳服务。其所招收的所谓成人奶妈部分是处于哺乳期的年轻妇女。而提供成人哺乳的服务过程,还为色情交易提供了可能。
法邦时评:
成人哺乳背后涌动着情色交易的迷局,但是卖淫并不是犯罪,我们这个社会对卖淫嫖娼理解的过于片面,一提卖淫嫖娼好像犯了多大的罪似的,其实不是这样的,卖淫嫖娼只是触犯了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但并不构成犯罪。
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实施处罚,必须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严禁以罚款代替刑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和行政拘留。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进行处理时,按照以下量罚基准执行:对卖淫嫖娼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具有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卖淫嫖娼、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初次卖淫嫖娼、因生活所迫初次卖淫等属于“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卖淫嫖娼人员,除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外,可以依法予以收容教育;对具有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人员多次卖淫嫖娼、18周岁以上人员卖淫嫖娼2次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收容教育;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卖淫嫖娼的,实行劳动教养,并由公安机关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但因具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以及70周岁以上人员实施卖淫嫖娼等情形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法邦时评(新浪微博):
毁三观
@惬意无比:都是有钱人的把戏。
@东方艳艳2013:太毁三观了,这都什么事情啊。
@海客谈瀛洲:这不就是卖淫嘛。
结语:
喝人奶,雇用人,让人感觉一下回到了解放前。现代社会是多元的社会,我们应当允许不同价值观念的存在,当不能理解的时候,给予宽容的态度就行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