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受到侵害后,由于缺乏保存证据的意识与能力造成证据的缺失,甚至出于某种考虑,不敢报警,使得犯罪份子逍遥法外。受到侵害后,被害人与家属应积极主动报警,并与专业刑事律师联系沟通,向刑事专业律师咨询,了解刑法和刑诉法对案件涉嫌罪名的相关规定及赔偿数额,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权益。为此,我们提供以下服务:
一、接受被害人委托,解答咨询
接受公诉案件被害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的委托,担任其诉讼代理人,并向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和其他法律帮助。
二、侦查阶段即可为被害人提供法律帮助
被害人受到侵害后,如担心侦查机关办案不力,案件沉冤大海,可委托刑事律师代理申诉控告。律师服务内容具体包括:
1、协助公安机关搜集犯罪证据,尽快破案;
2、侦查机关不正当履行职责的,代理被害人向有关机关申诉、控告或者反映情况,督促侦查机关迅速办案,为被害人申冤。
三、查阅、复制案件材料
作为被害人的代理律师,查阅、复制案件材料,整理案件思路,代理被害人书写控告书或举报书。
四、申请案件不公开审理
律师在开庭前可向人民法院了解案件是否公开审理,如果案件涉及被害人隐私,可以要求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保护被害人的隐私,避免造成二次伤害。
五、代理被害人申请回避
代理律师告知被害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员申请回避,协助被害人行使申请回避的权利。
六、法庭调查质证、举证、法庭辩论
1、代理被害人出庭指控被告人,针对公诉人和辩护人不利于被害人的意见积极进攻、合理辩护;
2、一审判决后,若被害人及其家属对刑事判决不服,代理被害人及其家属向检察院提请抗诉。
七、代理被害人提出民事赔偿
1、帮助被害人一方收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证据;
2、代理被害人出庭,结合已有证据及伤情鉴定,提出民事赔偿要求;
3、一审判决后,若被害人及其家属对民事赔偿不服,由律师代理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