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中,自诉案件由于缺少公检系统的介入,不少当事人往往不知所措,做出有违自己利益的行为,更有可能做出违法行为。对于侮辱、诽谤、重婚、遗弃、虐待等自诉案件的受害人或加害人,应该积极主动委托律师,在专业刑事律师的帮助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自诉案件中,我们提供以下服务:
一、担任自诉人的代理人
1、代理自诉案件自诉人指控被告人犯罪行为;
2、帮助自诉人分析案情,确定被告人和管辖法院,调查、了解有关事实和证据,代写刑事起诉状;
3、自诉人要求民事赔偿的,协助制作或代写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明确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具体的赔偿请求及计算依据;
4、开庭前准备工作,协助当事人申请法院依法调查取证;
5、法院对自诉案件做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律师可代理自诉人向法院申请复议。
二、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
1、接受自诉案件被告人的委托担任其辩护人;
2、对于被羁押的自诉案件被告人,辩护律师可代其申请取保候审;
3、担任自诉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提出辩护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