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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商品房认购协议,商品房认购协议内容能否变更?

此文章帮助了497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商品房认购协议

商品房认购协议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者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法律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相关事宜的初步确认。即是卖方承诺在一定期间内保证不将房屋卖给除买方以外的第三人,买方则保证将在此期间内遵循协议约定的条款与卖方就买房事项进行商谈。这种认购行为约定的是买卖双方为将来订立合同进行谈判的权利义务,而并非最终必然导致签约结果的发生。认购协议通常由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房屋状况(位置、坐落、面积)、价款(单价、总价款、交付方式)、正式买卖合同签署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确定。

在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商品房认购协议实际发生在买卖合同的前契约阶段。双方当事人签订并且履行了认购协议之后,并不意味着认购方已经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双方当事人仍然应当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者现房销售合同。因此,商品房认购协议一般认为是独立的预约合同,即合同双方当事人为了将来订立确定性的合同所达成的协议。

二、商品房认购协议内容能否变更

根“自商品房认购协议签订之日起15日内,买受人需要变更商品房认购协议内容的,销售方应于配合;销售方需变更商品房认购协议内容的,应当征得买受人同意”。由此可见商品房认购方的变更权利具有保障,但是销售方的变更权利收到限制,能否变更认购协议条款完全取决于买受人。

商品房认购协议大多数都规定的订金条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定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订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订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理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订金返还给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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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人在填写购房合同前最好事先想清楚用谁的名字购买。因为一旦合同备案,房屋交付前,购房人想换名字,需购房人和房地产商一起到国土房管局办理更名手续,除了要花更名费,还需要房地产商的同意。房屋交付后,购房人要想换名字,只能等到拿到房产证后办理过户,费用就更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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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首先要审查开发商提供的五证是否齐全,审查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此外,签订合同时对于交房、办理相关证件的具体日期一定要明确约定,切忌使用"大概"、"可能"等含糊语句,以避免日后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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