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贝宁唤章子怡甜心
微博上撒贝宁唤章子怡甜心的亲密互动让章子怡撒贝宁分手的传言不攻自破。之前两人分手的传言被称他们是被章子怡母亲拆散,章子怡母亲变成了恶母的形象被传得沸沸扬扬,还有传撒贝宁章子怡各结新欢,各种版本的分手内幕出现引人猜测。不过这样如此肆无忌惮的“爆料”会不会侵犯了他们的名誉权?
章子怡撒贝宁恋情自公开后就一直不被外界看好,恋爱之路似乎也较为坎坷。日前有媒体拍到章子怡和撒贝宁分别密会“神秘人”,再加上外界盛传章子怡母亲看不上这门亲事等都传章撒恋已经结束。两人虽并做出正面回应,但在微博上,章子怡前日上传糖果照片并写道:答案就是这么简单,为什么总有人看不明白?撒贝宁在该微博留言称:“这是多么容易的一关啊!Sweet candy~candy never crashes。!(亲爱的小甜心,我的小甜心从来不会被打败!)”如此高调的互动自然让之前的传闻不攻自破。
明星名誉权受法律保护
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保持并维护自己名誉的权利。它是人格权的一种。这些被维护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
名誉权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
任何人对公民和法人的名誉不得损害。凡败坏他人名誉,损害他人形象的行为,都是对名誉权的侵犯,行为人应负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 101 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明星作为公民,当然也享有名誉权。
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它为人们自尊、自爱的安全利益提供法律保障。
公民有权利用自己良好的声誉获得更多的利益,有权维护自己的名誉免遭不正当的贬低,有权在名誉权受侵害时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