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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顾:
李娜被逼服禁药致退役系造谣
美网开赛之前,美国《纽约时报》杂志刊发了一篇对中国选手李娜的专访,该文作者指出,李娜在2002年选择退役的原因,疑似是因当时她被迫服用类固醇类药物,同时主管教练还反对她谈恋爱。
作为李娜在湖北队乃至国家队教练的余丽桥否认说,“李娜退役主要还是心理因素,本身训练承受着压力就大,正好那段时间不少老队员退役,她也受了影响,心理上的波动甚至影响了正常的生理代谢。”对于被逼服禁药一事,余力桥教练表示这完全是造谣,“逼她(李娜)吃药,第一是李娜不会吃,第二是我们网球队从来就不搞这些,我本来对这些东西也从来就不去碰的。”(来源:扬子晚报)
法邦点评:
无中生有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通常,散布谣言者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如下几种情况:
1、民事责任: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商业信誉的,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2、行政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3、刑事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构成犯罪的要依据《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谣可能涉嫌的罪名包括寻衅滋事罪、侮辱罪、诽谤罪、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煽动分裂国家罪等。
媒体如果恶意中伤某位运动员,情节严重的,最可能以诽谤罪定罪,但是诽谤罪“不告不理”,也就是说,如果被害人没有主动告诉,法院是不会管这类案件的。想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必须勇于“告状”哇!
网友评论:
纽约时报记者正式向李娜道歉
@观察者网:【教练逼李娜吃禁药纽约时报闹乌龙】昨天《纽约时报》一篇李娜专访被网站转载后引发轩然大波该文标题是《李娜专访曝02退役真相教练强制服禁药 干涉恋情》但事实是文章将李娜自传里的“激素类药物”翻译成“类固醇”。#请《纽约时报》就这一错误做出更正#(新浪微博)
@南大金陵传媒学院:【传媒•资讯】纽约时报记者正式向李娜道歉称禁药系翻译错误(新浪微博)
@果壳问答:据报道在国内引轩然大波的《纽约时报》李娜特稿的作者已发邮件道歉承认引用李娜自传的相关内容翻译错误将"hormone medicine"(激素类药物)翻译成了产生争议的"steroid pills"(类固醇类药物)(新浪微博)
@王杰:【爱国就是服禁药】李娜首度披露02年退役真相:被教练逼服禁药。而《人民日报》却以社论的形式对李娜进行过一番批评,矛头直指其“肆无忌惮”的“任性”个性。不服禁药,竟然就是任性,就是不爱国?(腾讯微博)
结语:
和很多人的藏着掖着不同,娜姐是有真性情的,作为背负压力独自上场的网球职业运动员,她的心情与状态常人根本无法体会,请大家对娜姐多一份理解和宽容,希望娜姐美网夺冠!(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