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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惊情又快上映了 电视剧不允许插播广告(图)

2013年10月31日  来源:法邦网  我来说两句(0人参与)  

导语:

步步惊情,一段跨越时空的爱恋再一次重演。四爷和若曦的爱情是永恒的,上辈子的未完的姻缘,这辈子必定会再续前缘。因为有爱,有心,有情。相爱,但到了最后却没能在一起,即使是隔着几百年的时空,相思依旧。

事件回顾:

步步惊情又快上映了

《步步惊心》原班人马拍摄的都市强情节剧《步步惊情》,首次发布剧情版片花(约定版MV)。MV首次曝光了张晓与四爷的情节画面,令再续情缘的故事发展脉络步步清晰,虐恋即将上演。

法邦点评:

电视剧不允许插播广告

估计大家都一样,最讨厌看电视的时候一大堆广告,尤其是最受欢迎的芒果台。广告时间长得可以去睡一会觉再起床看了。国家广电总局不是发出一条关于电视剧不许插播广告的相关规定吗,为什么有些电视台没去遵守呢?

国家广电总局11月28日下发《〈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全国各电视台播出电视剧时,每集电视剧中间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

据悉,该《补充规定》将《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2010年1月1日实施)第十七条修改为“播出电视剧时,不得在每集中间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同时明确,该规定于2012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表示,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强调要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完善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电视作为重要的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担负着重要责任。取消电视台播出电视剧时每集中间插播广告,能够有效实现播出电视剧每集剧情的完整性和观众收视的连贯性,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更好地体现广播电视公益文化服务的职能。从长远效果看,也有利于促进电视剧行业科学健康发展,有利于促进电视台以人为本,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国家广电总局热情欢迎广大电视观众对这项决定的贯彻执行给予监督。

为确保新政策得到切实执行,11月28日,国家广电总局还专门下发了《关于贯彻执行〈《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要求各级电视台立即清理并撤销2012年的电视剧插播广告时段,重新编排节目和广告。要求各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全面监看各级电视台的落实情况,对仍插播广告的播出机构,将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网友评论(新浪微博):

虐情再续

@恶化cassiopeia君 :好虐!

@如系桑桑:身不由己,注定是要单曲循环的节奏,忽然发现步步惊情跟兰陵王一样都是五月天唱片头曲,丁当唱片尾,这是注定要火的节奏。

@梦想家_奇国璐璐:英国哲学家说过:“一切恋爱是一种奴隶的现象”,恋爱者就是爱人的仆役,真正爱上的时候,得与失已无法控制,在爱来临的时候,我们已经身不由己,既然身不由己,就敞开胸怀勇敢接受,爱和被爱都是一种幸福。

结语:

念念不忘的是那段回忆,还是似曾相识的那场大雨?不管将来怎样,做了约定就不轻言放弃。(法邦网)

[责任编辑:陈秋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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