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嘉颖佘诗曼复合
郑嘉颖佘诗曼复合,近日四爷吴奇隆找到了真爱,现如今港媒爆出,原来八爷郑嘉颖也在两个月前已成功与旧爱佘诗曼复合,虽然两人之前有共识保持低调,但春风满面,实难掩饰,而且两人将不避嫌双双出席圣诞亮灯活动。这样的种种迹象实难让人不怀疑他们两人已经复合。
据报道,三料视帝郑嘉颖同内地女模徐靖雯恋情结束之后,在两个月前已成功与旧爱佘诗曼复合。而针对此消息,郑嘉颖于11月14日接受媒体采访时大方回应,称复合纯属“乌龙事件”,港媒报道不属实。郑嘉颖和佘诗曼日前在无线节目巡礼上大方合影,称不介意再合作。两人“情侣档”开价60万元,凭两人号召力不少客户都认为值得;故阿佘回归TVB后,两人的合作机会有增无减。
无中生有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通常,散布谣言者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如下几种情况:
1、民事责任: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商业信誉的,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2、行政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3、刑事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构成犯罪的要依据《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谣可能涉嫌的罪名包括寻衅滋事罪、侮辱罪、诽谤罪、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煽动分裂国家罪等。
媒体如果恶意中伤某人,情节严重的,最可能以诽谤罪定罪,但是诽谤罪“不告不理”,也就是说,如果被害人没有主动告诉,法院是不会管这类案件的。郑嘉颖佘诗曼复合的的消息已经被郑嘉颖否认,可能是有人无中生有,但是这个谣言并没有侵犯她们二人的名誉,也没有给他们两人带来多大的负面影响,小编觉得传播谣言的人不需要承担多大的责任。(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