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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嘉玲艳照后曾想轻生
刘嘉玲艳照后曾想轻生,梁朝伟是支柱。11月16日,刘嘉玲与人合伙投资的生活家品店开幕,老公梁朝伟惊喜现身捧场。刘嘉玲透露这次投资八位数字,希望打入内地市场。问到梁朝伟的支持,刘嘉玲表示梁朝伟从戛纳影展陪同前往就展现他的一路支持。
刘嘉玲艳照后曾想轻生,梁朝伟是支柱。因早前访谈被问起当年被掳和照片外泄一事,她坦言曾想过轻生,但梁朝伟一直是她的支柱。她说:“我已经跨过了,是大家过不了。”日前王菲被拍到现身香港,刘嘉玲笑言不知对方原来在香港,应该也要她来支持一下。问到王菲被指于香港购入三千万豪宅,打算长居香港,嘉玲即大曝王菲在香港有很多物业,她时而会来港购物休息。
明星有没有隐私权
刘嘉玲艳照一经公布,立刻引起了舆论哗然。
明星的种种动态一直都是媒体关注的焦点,那究竟这种“探秘”算不算隐私侵权呢?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隐私权作为一种基本人格权利,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
而明星的隐私权的边界,应该是在不牵涉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其住宅不受非法侵入或侵扰;家庭生活和正常私生活不受监听监视;正常通信秘密与自由不受侵犯;正常婚恋生活不受他人干扰;与社会政治和公共利益完全无关的私人事务不受侵扰。当事件本身无公众利益,对明星及其家人的身心健康构成了明显而严重的威胁或伤害时,应看作侵犯了明星的隐私权。
裸照不是媒体发出来的,并且公众皆知,所以像是刘嘉玲曾有过艳照一类的爆料,并不构成隐私侵权。(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