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
黄奕遭老公炮轰,各种针对黄奕的恶言在网上传播,作为一位父亲这样说孩子的母亲,真的不应该是一个大男人的行为。但是无风不起浪,也许黄奕本人身上确实存在他老公所说的各种缺点,但人无完人,谁都有不足的地方,私底下说出别人的不足,没什么,想不通黄奕的老公为何要将黄奕的种种不是发到网络上让别人评头论足,难道他不知道家丑不可以外扬?就不怕黄奕反过来告他诽谤吗?
事件回顾:
黄奕遭老公炮轰
黄奕老公黄毅清昨日中午连发数条微博,疑似数落身为演员的黄奕的种种不是,先是说她精神状态不稳定,指着小孩骂,并把小孩当成洗白过去的工具,“对孩子好是建立在自己情绪好的前提下的,孩子成了她洗白过去的工具”;又说她是很好的演员,“每次都在工于心计之后又装作一个弱者博同情”;并指其人前人后各一套,“开门时面带笑容对外腼腆问好,关门便瞬间变成三句不离脏字的粗俗路人”;甚至虚报年龄,“数学也不是很好,7或9分不清,生肖更是随口捏造。”黄毅清言辞激烈,疑似要与黄奕彻底决裂,“但当底线被屡次踩过,即使同归于尽也毫不彷徨……”而黄奕则于当日中午12点05分淡定转发萌物微博,似乎没有受其影响。(来源:河南商报)
法邦时评:
诽谤罪的客观要件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构成诽谤罪的前提是诽谤者所说的内容是虚构,凭空捏造的,黄奕老公炮轰黄奕的内容有视频为证,也就是真是情况的反应,他的老公不构成诽谤罪。
网友评议(来源:新浪微博)
家丑怎么能外扬
@坚强的死人:你这老公也太能折腾了,什么真相啊,什么离婚啊,你想离就离呗,搞臭老婆,你也只有胜利的快感而已,悲哀呀,害人害己,无语了,感觉不会再爱了,有钱人闲的没事多去做做慈善事业啊,帮助那些穿不暖,吃不饱的人啊,同情。
@julianna-郭丹丹:家丑不可外扬啊!这样做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吗?
@抠脚女神丶:半斤八两,无风不起浪,不过对于这种把家事放到公众面前的行为表示鄙视,从黄毅清之前炮轰霍的话来看,这个人人品也不怎么样!公布的视频很有心机,字幕转移视线让人先入为主,只能说,这年头啊,男人狠起来比女人更恶毒!
@Kid暖暖:这老公才像精神分裂的人,就算黄奕有千般不对,不会在一个月内瞬间改变吧,一个月前还说是你心中的贤妻良母,一个月后就变成妖魔鬼怪,翻脸也太快了吧。
结语:
夫妻之间吵吵闹闹本是正常的事情,吵完架后将妻子平时不为人知的丑恶面公布在众人面前,这样的行为显得男人特别的卑劣。如果爱一个人就应该包容她的一切,不爱的话,直接放手就可以,不必恶言相劝。(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