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客服热线:15811286610
法律资讯法律咨询找律师找律所法律法规法律常识合同范本法律文书护身法宝法律导航专题婚姻房产刑事债务劳动交通合同
23岁女子工作时被男友被杀害
石某来到小娟所工作的公司,残忍地将小娟杀害。
留学生漏洞消费超2千万
“发现银行漏洞消费”消息引发关注,究竟是怎样情况呢?
法邦网蔡绍辉律师走进校园
蔡绍辉律师特邀为三年级的四个班级共160名小朋友就法律知识方面进行专项课外知识教育。
首页法邦时评法律名人谈热点追踪法邦视频明星那些事儿曝光台民生社会贪腐深度

小儿难养 抚养费也得涨

2013年06月26日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0人参与)  

本报江门讯 (记者陈杰 通讯员阮锦平)教育费、医疗费等支出不断增多,导致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抚养费及增加抚养费的案件相应上升。昨日,记者从江门市蓬江区法院获悉,今年1~5月,该法院受理抚养费纠纷案件18件,同比上升1倍,申请执行的抚养费案件5件,同比也上升了1倍。

要求增加抚养费 法院判每月多付65元

小明(化名)是陈某(化名)与李某(化名)的婚生儿子。陈某于2012年4月与李某离婚,法院判决小明由母亲李某抚养,父亲陈某每月支付400元抚养费至小明独立生活为止。此后,小明一直由母亲李某照顾生活,并于2012年4月入读幼儿园。基于不断增加的教育费、医疗费、房租等支出压力,李某觉得其收入不足以维持小明的生活和教育。为要求增加抚养费,李某作为监护人以小明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陈某增加支付抚养费。

法院认为,现在小明入读幼儿园,教育费、医疗费等开支较多,之前本院生效判决确定的抚养费每月400元不能满足其实际需要,故陈某应相应增加抚养费用。陈某现在每月有固定收入1550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的规定,陈某有能力每月负担465元(1550元/月×30%)的抚养费。

因此,法院遂依法判决被告陈某自2013年1月起每月向原告小明增加支付抚养费65元,直至原告小明独立生活为止。法院驳回了小明要求被告一次性支付从2013年1月起至18周岁止的抚养费118300元的诉讼请求。

原来不要抚养费 现在要求支付抚养费

被告张某(化名)与何某(化名)于2004年登记结婚,2006年生下女儿小凌(化名)。张某与何某因夫妻感情不和,于2012年离婚,双方约定原告小凌的抚养权归何某,被告张某无需支付原告小凌的抚养费。离婚后,小凌的母亲何某一直努力工作,独立承担原告小凌的所有生活和教育开支。

去年9月,小凌入读小学,教育费用支出与日俱增,物价上涨导致生活成本激增,加上何某没有固定职业,收入不稳定,每月还要偿还高昂的房屋贷款,小凌的生活和教育费用无法得到保障。在小凌入读小学后,无论是生活支出还是教育费用,都远远高于以往,小凌的母亲再无法独立承担原告小凌的抚养费用。

何某认为,被告张某作为原告小凌的父亲,有向原告小凌支付抚养费用的义务,而且被告张某有固定的职业,有稳定的收入,经济条件相对优越。因此,原告小凌把父亲起诉到法院,请求判令父亲支付抚养费1000元至其独立生活为止。

案件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张某从2013年3月开始,在每月的15日前支付原告小凌抚养费800元,到原告小凌满18周岁为止。原告小凌的医疗费、参加补习和兴趣班所支出的费用由被告张某与原告的母亲何某各自承担一半。

法官点评

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的义务,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在精力、时间和心血上要付出很多,另一方理应在抚养费、教育费上多付一些,在金钱上做些弥补。

案例一中,对于小明请求陈某一次性支付抚养费118300元的问题,由于抚养费应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数额,以定期给付为宜,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考虑陈某现时的经济收入只有1550元,且将来的生活水平暂难以确定,故抚养费不宜作出一次性判决。对小明请求陈某一次性支付抚养费118300元,法院没有支持。

本报江门讯 (记者陈杰 通讯员阮锦平)教育费、医疗费等支出不断增多,导致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抚养费及增加抚养费的案件相应上升。昨日,记者从江门市蓬江区法院获悉,今年1~5月,该法院受理抚养费纠纷案件18件,同比上升1倍,申请执行的抚养费案件5件,同比也上升了1倍。

要求增加抚养费 法院判每月多付65元

小明(化名)是陈某(化名)与李某(化名)的婚生儿子。陈某于2012年4月与李某离婚,法院判决小明由母亲李某抚养,父亲陈某每月支付400元抚养费至小明独立生活为止。此后,小明一直由母亲李某照顾生活,并于2012年4月入读幼儿园。基于不断增加的教育费、医疗费、房租等支出压力,李某觉得其收入不足以维持小明的生活和教育。为要求增加抚养费,李某作为监护人以小明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陈某增加支付抚养费。

法院认为,现在小明入读幼儿园,教育费、医疗费等开支较多,之前本院生效判决确定的抚养费每月400元不能满足其实际需要,故陈某应相应增加抚养费用。陈某现在每月有固定收入1550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的规定,陈某有能力每月负担465元(1550元/月×30%)的抚养费。

因此,法院遂依法判决被告陈某自2013年1月起每月向原告小明增加支付抚养费65元,直至原告小明独立生活为止。法院驳回了小明要求被告一次性支付从2013年1月起至18周岁止的抚养费118300元的诉讼请求。

原来不要抚养费 现在要求支付抚养费

被告张某(化名)与何某(化名)于2004年登记结婚,2006年生下女儿小凌(化名)。张某与何某因夫妻感情不和,于2012年离婚,双方约定原告小凌的抚养权归何某,被告张某无需支付原告小凌的抚养费。离婚后,小凌的母亲何某一直努力工作,独立承担原告小凌的所有生活和教育开支。

去年9月,小凌入读小学,教育费用支出与日俱增,物价上涨导致生活成本激增,加上何某没有固定职业,收入不稳定,每月还要偿还高昂的房屋贷款,小凌的生活和教育费用无法得到保障。在小凌入读小学后,无论是生活支出还是教育费用,都远远高于以往,小凌的母亲再无法独立承担原告小凌的抚养费用。

何某认为,被告张某作为原告小凌的父亲,有向原告小凌支付抚养费用的义务,而且被告张某有固定的职业,有稳定的收入,经济条件相对优越。因此,原告小凌把父亲起诉到法院,请求判令父亲支付抚养费1000元至其独立生活为止。

案件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张某从2013年3月开始,在每月的15日前支付原告小凌抚养费800元,到原告小凌满18周岁为止。原告小凌的医疗费、参加补习和兴趣班所支出的费用由被告张某与原告的母亲何某各自承担一半。

法官点评

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的义务,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在精力、时间和心血上要付出很多,另一方理应在抚养费、教育费上多付一些,在金钱上做些弥补。

案例一中,对于小明请求陈某一次性支付抚养费118300元的问题,由于抚养费应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数额,以定期给付为宜,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考虑陈某现时的经济收入只有1550元,且将来的生活水平暂难以确定,故抚养费不宜作出一次性判决。对小明请求陈某一次性支付抚养费118300元,法院没有支持。

本报江门讯 (记者陈杰 通讯员阮锦平)教育费、医疗费等支出不断增多,导致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抚养费及增加抚养费的案件相应上升。昨日,记者从江门市蓬江区法院获悉,今年1~5月,该法院受理抚养费纠纷案件18件,同比上升1倍,申请执行的抚养费案件5件,同比也上升了1倍。

要求增加抚养费 法院判每月多付65元

小明(化名)是陈某(化名)与李某(化名)的婚生儿子。陈某于2012年4月与李某离婚,法院判决小明由母亲李某抚养,父亲陈某每月支付400元抚养费至小明独立生活为止。此后,小明一直由母亲李某照顾生活,并于2012年4月入读幼儿园。基于不断增加的教育费、医疗费、房租等支出压力,李某觉得其收入不足以维持小明的生活和教育。为要求增加抚养费,李某作为监护人以小明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陈某增加支付抚养费。

法院认为,现在小明入读幼儿园,教育费、医疗费等开支较多,之前本院生效判决确定的抚养费每月400元不能满足其实际需要,故陈某应相应增加抚养费用。陈某现在每月有固定收入1550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的规定,陈某有能力每月负担465元(1550元/月×30%)的抚养费。

因此,法院遂依法判决被告陈某自2013年1月起每月向原告小明增加支付抚养费65元,直至原告小明独立生活为止。法院驳回了小明要求被告一次性支付从2013年1月起至18周岁止的抚养费118300元的诉讼请求。

原来不要抚养费 现在要求支付抚养费

被告张某(化名)与何某(化名)于2004年登记结婚,2006年生下女儿小凌(化名)。张某与何某因夫妻感情不和,于2012年离婚,双方约定原告小凌的抚养权归何某,被告张某无需支付原告小凌的抚养费。离婚后,小凌的母亲何某一直努力工作,独立承担原告小凌的所有生活和教育开支。

去年9月,小凌入读小学,教育费用支出与日俱增,物价上涨导致生活成本激增,加上何某没有固定职业,收入不稳定,每月还要偿还高昂的房屋贷款,小凌的生活和教育费用无法得到保障。在小凌入读小学后,无论是生活支出还是教育费用,都远远高于以往,小凌的母亲再无法独立承担原告小凌的抚养费用。

何某认为,被告张某作为原告小凌的父亲,有向原告小凌支付抚养费用的义务,而且被告张某有固定的职业,有稳定的收入,经济条件相对优越。因此,原告小凌把父亲起诉到法院,请求判令父亲支付抚养费1000元至其独立生活为止。

案件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张某从2013年3月开始,在每月的15日前支付原告小凌抚养费800元,到原告小凌满18周岁为止。原告小凌的医疗费、参加补习和兴趣班所支出的费用由被告张某与原告的母亲何某各自承担一半。

法官点评

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的义务,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在精力、时间和心血上要付出很多,另一方理应在抚养费、教育费上多付一些,在金钱上做些弥补。

案例一中,对于小明请求陈某一次性支付抚养费118300元的问题,由于抚养费应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数额,以定期给付为宜,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考虑陈某现时的经济收入只有1550元,且将来的生活水平暂难以确定,故抚养费不宜作出一次性判决。对小明请求陈某一次性支付抚养费118300元,法院没有支持。

 

[责任编辑:马燕燕]

网友评论

 共0人参与 - 点击查看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法邦网立场。

新闻推荐

夫妻离婚 对有精神障碍的成年子女是否还有抚养义务

热点新闻

推荐阅读

法邦时评

丈夫婚后6年才知妻大14岁 求撤销婚姻登记的依据是什么

导读:2017年8月28日,一则丈夫婚后6年才知道自己妻子比自己大14岁的新闻跃入大众的眼帘,一时间大家对“撤销婚姻”的讨论热度也逐渐提升,法院作出撤销婚姻登记判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法邦网为您解析。丈夫婚后6年才知妻大14岁据新浪新闻报道,男子陈某与妻...

法律名人谈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关于法邦网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反馈留言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