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发在池州市烟草专卖局官方网站上的公告引起当地市民的质疑。公告称,池州烟草局拟花25万多元,为该局职工采购端午节福利物品。对此,池州市烟草局回应称,这些钱是之前从职工工资里扣除的“福利费”,非公费。该局纪检部门称,采购得到同意,但始终未明确此种行为是否违规。(6月9日《江淮晨报》)
在国有企业成为隐性福利重灾区的语境下,烟草专卖局在此刻公开采购端午福利费,难免令人怀疑。客观说,既经过了公开的招标,又经过了内部监察部门的备案,程序上能够经受检验,正当性也似乎无以挑剔,然“扣私款行公补”的解释,又颠覆了公众的认知底线,背离了惯常的逻辑原理,而难逃“程序漂白”的嫌疑。
一方面,从工资中扣出于情不通,于理不合。在法律上,法无授权无可为,私扣职工工资属于违法行为,何以获得放行?另一方面,扣出工资实行“一刀切”的福利补助,侵犯了受益方自由选择的权利,很难获得群体认同与支持。如此看来,除非某种特殊原因,“扣工资发福利”的解释令人难以置信。各方的表现更让人疑窦丛生:池州专卖局监察室称经过了其同意,却又未能对采购是否存在问题作出一个明确答复;而相关科室始终难以联系,给人一种讳莫如深的感觉。客观说,在同体监督的体系下,即便经过了监察机构的同意,也未必能起到真正的把关作用。
其实,要对“扣工资发福利”的说话进行证实和证伪并不难,只要进行相关账务检查便可。问题在于,垄断行业的财务不公开透明,没有真实信息为底的情况下,最终也只能陷入自话自说的结局―――信也好,不信也罢,外界根本无力进行佐证。缺乏有效监督,使得滥发福利已成为公共之殇,如何解决垄断行业的分配公平问题,也成了现实难题。
“扣工资发福利”的解释是对公众智商的蔑视,也是对监管体系的讽刺。这说明,有多么虚置无效的监督,就有多么荒诞不经和目空一切的辩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