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父母失责将被诉
父母失责将被诉,建立完善未成年人监护干预制度迫在眉睫,近年来,未成年人遭遇迫害的事件越来越多,父母应当保护好自己的子女。爱默生曾说,“家庭是父亲的王国、母亲的世界、儿童的乐园”,然而,如果乐园变成炼狱,亲权就该让位于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监管者的手理应能伸进这个看似独立的“王国”,向那些伤害行为喊“停”。
近年来,我国接连发生饿死女童等多起监护人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事件。民政部、最高法院、公安部等部门正在着手研究建立完善未成年人监护干预制度,对拒不履行监护责任、严重伤害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通过法院提起诉讼剥夺监护权。对类似行为起到震慑作用
父母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
(一)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
(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三)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四)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以上是法律赋予父母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父母没有履行好这些职责 ,未成年人可以向律师求助。(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