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卸任浙江省副省长
浙江卸任浙江省副省长,曾经浙江有一母亲在微博上发文称,在国税局工作的儿子不能喝酒,却常陪领导喝酒,并求助时任浙江省委组织部部长蔡奇。蔡奇转发该微博回复:“告诉我你儿子在国税哪个单位?今后可以不用喝酒了。”一时间,这次互动事件成为互联网的热门话题。
昨日,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免去蔡奇的省政府副省长职务。此时距蔡奇就任浙江省副省长只有4个月。官方没有透露蔡奇的具体去向。新京报记者多方求证获悉,蔡奇已经被调中央有关机构任职。
公务员调任的条件
调任人选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二)具有与拟调任职位要求相当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三)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拟任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专业技术人员调入机关任职的,应当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调入中央机关、省级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调入市(地)级以下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调任厅局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调任县(市)领导班子成员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调任其他处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调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六)符合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调任: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五)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