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记者卧底海天盛筵
女记者卧底海天盛筵,自2010年始,今年的“海天盛筵”已是第五届。“盛筵”最初三年可谓“默默无闻”,2013年第四届时突然峰回路转,“盛筵”被曝涉淫,大尺度照片、嫩模、富二代瞬间刺激了广大网友的敏感神经,“外围女”、“绿茶婊”等词一夜之间火遍互联网。
如今,在政府“扫黄打黑”大背景下,2014年“海天盛筵”主办方多次为活动“正名”,外界推测今年出现淫乱派对的情况会大幅减少。但据凤凰网报道,凤凰娱乐女记者卧底2014年“海天盛筵”,成功打入“外围圈”,通过长达近一个月暗访,与外围女及中介多番对话,发现“海天盛筵”期间,淫趴与外围女卖淫依旧在暗地中火热地进行。
聚众淫乱仍在进行
聚众淫乱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就是通过一定的社会结构中人们必须共同遵守的生活规则来维护的公共生活有条不紊的状态。违反了这种公共生活规则,也就打破了公共生活有条不紊的状态。
本罪在客观方面具有两大特征:一是聚众行为;一是淫乱行为。聚众,是指纠集众人,是指由首要分子故意发动、纠集特定或不特定多数人于一定时间聚集于同一地点。淫乱,主要是指违反道德规范的性交行为,但除此之外,还应包括其他刺激、兴奋、满足性欲的行为,如聚众从事手淫、口淫、鸡奸等行为。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但构成本罪的仅限于聚众淫乱的首要分子和多次参加者,所谓首要分子,是指召集、唆使、首倡聚众淫乱活动的人;所谓多次参加者,指首要分子以外的参加聚众淫乱活动至少达3次以上。其他偶尔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应依《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追究责任,不以犯罪论处。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