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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嫌犯拒捕跳楼被擒 拒捕的法律后果(图)

2014年04月25日  来源:法邦网  我来说两句(1人参与)  

导语:

杀人嫌犯拒捕跳楼被擒,这位犯罪嫌疑人真是有够英勇顽强,宁可死也不要被捕,为什么会走到这一步,真是令人心痛,实际上人和人再出生的时候差别不大,但是后天的经历造就了一个人的各种素质。真心希望这位杀人嫌犯能够配合政府改过自新,或许他的人生还有转机。

事件回顾:

杀人嫌犯拒捕跳楼被擒

广东河源市源城公安分局24日晚间向媒体通报,该市警方23日中午在抓捕一杀人嫌疑犯时,嫌犯拒捕纵身从7楼跳下,所幸警方提前布控,在安全气垫的保护下嫌犯无恙,随后被警方生擒归案。

前日上午,源城警方掌握了吴×忠回到市区石龙场十字路口一公寓中的线索。警方迅速组织警力抓捕。在围捕过程中,无路可逃的犯罪嫌疑人吴×忠砸窗欲跳楼。民警立即联系消防官兵,在地面铺好气垫,以防犯罪嫌疑人跳楼自杀。负责现场总指挥的源城公安分局局长赖昌彬苦口婆心劝说吴×忠主动投案,并找来吴×忠的一名好友帮助游说。一个多小时的劝说没有收到效果,吴×忠从7楼纵身跳下,但幸好砸在消防气垫上没有受伤,后被民警制服。

据办案民警介绍,犯罪嫌疑人吴×忠因打麻将与店老板陈×发生口角,后将其捅伤致死。目前,吴×忠已被源城警方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法邦点评:

拒捕的法律后果

拒捕是以各种方法,暴力等方式当场拒绝侦查人员(公安、反贪部门侦查人员、军队保卫部门的、监狱部门的)抓捕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的对象是国家工作人员,这包括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队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事业单位人员受委托执行行政执法职务时,受到暴力侵犯,也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民警等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如果当事人所采取的暴力造成民警等国家工作人员伤残的,还可以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杀人嫌犯拒捕跳楼被擒,等待他的是法律的惩罚和良心的谴责,如果能侥幸留下一条性命,我们希望他改过自新,好好做人。

网友评论(新浪微博):

蜀黍照样接得住

@深圳公安【杀人嫌犯跳楼拒捕】18日凌晨嫌疑人吴某忠因打麻将发生口角将麻将店老板陈某捅死。23日河源警方在吴某忠所住公寓内将其包围,吴某忠五路可逃又拒不投降,最后从7楼窗户一跃而下,结果。。。警察蜀黍早已在下面铺了气垫。。。。胆挺肥,但蜀黍照样接得住

@南京铁路公安处常州所【河源杀人嫌犯拒捕 纵身跳下高楼】源城区卫星路附近发生一宗命案。办案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发现一男子已倒在血泊中,当场死亡。办案民警锁定一湖南籍男子吴某忠有重大作案嫌疑。在围捕过程中,已经无路可逃的犯罪嫌疑人吴某忠畏罪欲想砸窗跳楼,一死了之。

@艺明警人 #警情通报#4.18杀人犯罪嫌疑人 7楼跳下拒捕 被抓。4月18日凌晨1时许,河源市区卫星路附近发生一宗命案。24日上午11时30分许,在源城公安分局、巡警、特警、消防等部门的合力下,嫌疑人吴某忠走到一出租屋欲跳楼轻生拒捕 ,与公安对峙一个多小时后从7楼跳下,落在消防部门准备的气垫上,最终被警方抓捕 。

结语:

杀人嫌犯拒捕跳楼被擒,即使是死了也要先赎完罪再死,法律是无情的,但是想到给被害人的家庭带来痛苦,又觉得赎罪非常重要,能够安慰受害者及其亲人。做了坏事,要为此付出代价,这是每一个成年人必须懂得的道理。生活中,遇到法律难题,最好的办法还是向律师寻求帮助。(法邦网)

[责任编辑:田凤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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