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精神病人遭围殴致死
近年来,我国一直在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努力探索一种更加适合现在社会环境下的青少年教育方式。我们关注下一代的教育问题,但是,对于下一代违法犯罪的,惩治也绝不姑息。
7月30日凌晨,有精神障碍的52岁的李艮库在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南留庄镇上闲逛,被多名未成年人围殴致死。据了解,参与打人的共7人,其中最大的嫌疑人仅仅16周岁,最小的3人尚未满14周岁。
南留庄中学政教处一名老师称,该校两名初一学生也在上述7人当中。当时几个少年夜晚走出网吧,碰到衣衫褴褛的李艮库,据说被吓到后对其大打出手,当事人还手后,招来更多人围殴。4点半的时候,清洁工在路边发现他坐在地上,手捂着肚子,在地上打滚。直到后来,李艮库彻底“不行了”,有路人发现后报警。
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负刑事责任。也即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人只对自己实施的这八种严重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必须严格遵守罪刑法定原则,不得突破这一界限。
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的案件是越来越多。法律不能评价社会上所有的事,学校、社会、家庭,教育到底在哪里出问题,究竟如何才能让祖国的下一代成为堂堂正在的人,这确实是一件发人深思的事。(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