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专车软件与高居不下的“份子钱”造成的双重压力下,多地出租车司机开始了抗议和罢运。1月13日,出租车罢运全面爆发,包括长春、济南、成都、南昌在内多个省会城市全线开花,堪称有史以来最大规模。
各地爆发出租车罢工
1月4日,沈阳数千辆出租车集体罢运。从1月9日至10日,南京多个区域发生打砸出租车、殴打司机、阻挠出租车正常运营的情况。打砸事件起因是从8日开始的南京出租车停运事件,停运的原因主要是“份子钱”太高。司机们希望增加起步价,全天候双计时,增加返程费。
有司机称,每月高达7000元乃至9000元的份子钱实在让人不堪重负,“每天一睁眼就欠公司200多块”,所以只能通过罢运来表达希望“减租子”的诉求。长期以来,出租车号被出租车公司垄断,行业发展畸形,高额“份子钱”一本万利,司机只能处于弱势地位。这些都是当下车租车行业所面临的问题,市场确实需要参与调整。
车租车垄断亟需改革
出租车行业的垄断,主要体现在政府严控牌照和政府定价两个方面,前者使出租车市场的供求关系失衡,越来越多的城市出现了“打车难”的问题,后者使市场机制对出租车服务的价格杠杆失灵,而其结果都是作为消费者的乘客利益受到了损害,既不能享受到充分的出租车服务,也不能享受到市场竞争机制下产生的价格博弈实惠。
面对各地的出租车司机罢运以及抵制专车等,政府的管理和改革完全可以走在停运之前。出租车罢运陆续发生,虽然可视为个别的、短暂的现象,但相信若出租车行业改革仍遮遮掩掩、没有实招,后续的罢运还将更严重,这更会对各方利益产生不小的损害。
罢工有何法律上的规定?
罢工,指工人为了表示抗议,而集体拒绝工作的行为。在以集体劳动为重的工作行业,如工厂、煤矿等,罢工往往能够迅速得到雇主、政府和公众的迅速注意,从而工人所提出的要求就更可能获得保证。在西方国家,罢工在19世纪末期和20世纪初、工业革命发生期间产生了关键的作用,成功迫使了政府修改政策、甚至倒台。
在我国,罢工权并没有得到宪法的确认,因为立法者认为共产党本身就代表着工人阶级利益,工人没有罢工的必要。实践中,宪法虽然取消了罢工权,但是根据法无禁止即可为的精神,既然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禁止罢工,那么车租车司机单纯的集体罢工行为就不违法。可若是借罢工之名,殴打司机、阻碍出租车正常运营,那么法律必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