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军训教官与师生冲突
相信很多人都经历过军训,对于军人们坚忍不拔、雄姿英发的光辉形象也并不陌生。可如今,湖南的一群教官却对学校师生大打出手,如此究竟是何原因呢?
8月24日18时左右,龙山县皇仓中学军训教官与师生发生肢体冲突,造成42人受伤,其中教官1人,教师1人,学生40人。截至25日上午9时,共有27人在龙山县人民医院接受治疗。
据了解,新生军训休息,某班学生曾与一教官打闹,下午训练时,该教官体罚该班学生做俯卧撑,有学生坚持不了,教官便用脚踩。晚上5点多,班主任上前说情,却被教官殴打。学生们见状,集体和教官对抗。多名教官随即参与互殴中,局面失控,一片混乱。
事后发现,那些教官当时都是喝了酒的。县政府通报表示,详细情况仍在进一步调查中,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涉嫌故意伤害罪
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法邦名律联盟刑事专家团团长,宋晓江律师表示: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军训的目的本就是为了提高学生的组织纪律性、激发学生的爱国热情、锻炼学生吃苦耐劳的精神。如果教官把学生当成发泄的工具,只是想借军训之名体罚学生,那么军训的意义又在哪呢?希望有关部门能认真彻查此事,依法惩治相关责任人。(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