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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水灵丰满的姑娘,被婆婆虐待,饿成“干尸”,体重仅仅20公斤。请问这位婆婆,您还是个人吗?撇开您儿子的出轨行为不说,被你饿的位姑娘再怎么闹腾,她也是您孙子的妈呀!
女子遭婆婆虐待成“干尸”
据报道,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磨山镇女子小杨因丈夫出轨自杀未遂。与公婆一起生活的她被饿的皮包骨,体重骤降至四十斤。
小杨自小失去父母,被姐姐抚养长大。2009年,与男友相处几个月后订婚同居。没有领结婚证的小杨于2010年生了儿子,期间一直和婆家人住在一起。
据小杨姐姐表示,“孩子来之不易,(小杨)非常珍惜家庭”。
平静的生活没过多久,小杨发现丈夫总是开车拉着一女子出去玩。她跟婆婆说起此事,希望婆婆能管管。可是婆婆却说“色是男人的通病。有你吃的有你喝的,你过自己的日子就行了。你这不是没事找事吗?”
2013年3月27日晚,和老公发生矛盾后,小杨吞服100片脑清片(一种有严重副作用的精神类药物,服用量大者可致人死亡),随后送至苍山医院救治。经过医护人员努力,小杨没有生命危险,但大脑受到刺激,生活暂时无法自理。医生告诉家人,只要照顾护理得当,小杨是能够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
而令人想不到的是,事发至今才一年多的时间,小杨已经被饿的皮包骨,面目全非。临沂公共电视台的报道称,小杨现在体重只有40多斤,一颗门牙缺失,毫无生机。而出事之前的照片上,小杨满脸笑意,丰满白嫩。对此,小杨婆婆表示,“她不吃东西。”当记者给小杨喂牛奶时,小杨狼吞虎咽的样子令在场的人深感心痛。
虐待罪的处罚
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资深刑事辩护律师,法邦名律联盟刑事专家团团长,宋晓江律师剖析,刑法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可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但致人重伤或死亡的,最高可获刑七年。
如此“畜牲”行为的婆婆,如果法律允许,我希望她还有下一个或更多的七年,能为她的今世好好洗洗罪孽。一个无依无靠的女子,将最好的青春先给了您的儿子,只为能有一个温暖的家,而您给她的家的温暖就是这样的吗?(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