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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邓小平遗物故事将在中央电视台播出,届时这位伟人的遗物将以纪录片的形式展现在大家的面前。当然,“子承父业,父债子偿”是中国古代的老话。但是,依照现代的法律,关于遗物,关于这位伟人的遗物应该如何的继承呢?
邓小平遗物故事
由电视剧《历史转折中的邓小平》编剧团队撰稿的大型电视片《永远的风采——邓小平遗物故事》将于近日在中央电视台播出。据悉,这部20集电视纪录片以邓小平的遗物为载体讲述这位伟人的感人故事。
昨天,在发布会上,龙平平介绍说,所谓遗物故事就是“睹物思人”,该片通过讲故事来挖掘邓小平的内心世界、反映邓小平的精神风范和独特人格魅力,“以遗物作为讲故事的由头给我们的创作带来了很大的自由度,让伟人平民化、自由化。”据悉,该片制作历时两年多,特别第一次公开披露了相关资料,揭秘了邓小平遗物背后鲜为人知的故事。
同时死亡的继承问题
我国《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根据我国最高院关于《继承法》的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继承通过合法的方式是被继承人取得继承人对物的所有权,以保证物在流转过程中的安全,从而更好的保障公民的私有财产。当然,对于遗物的继承,既是对死者财产的一种合理的处分,更多的是对死者生前财产权利的一种尊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