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语:
俗话说“散买卖不散交情”,“买卖不在,情意在”。
然而,近日,北京一家湘鄂情店却因租期已到未搬而被物业带人毁了27间包房。事态发展如此严重,究竟为哪般?
事件回顾:
湘鄂情因租期到未搬被砸
9月25日上午,湘鄂情北四环店被物业带人打砸,大厅内玻璃破碎、餐椅断腿,楼上27间包房墙上被砸出拳头大小的洞。
店方称,被砸是因为要等专业队伍拆除电梯,未能在租期内搬离。物业表示可宽限20天拆电梯,但要先按期交房。
从湘鄂情北四环店门前可以看到,大门已被蓝色围挡遮住,上百套桌椅、餐具堆放在空地上。饭店的一排玻璃被砸碎,大厅内堆满了歪七扭八的餐椅,大多已“缺胳膊断腿”,监控线路和电话线也被剪断。
据湘鄂情北京区域负责人曹铁军介绍,9月24日北四环店租赁所在大厦的合同到期。“我们想续租,但在租金问题上没有跟物业达成一致。”同时表示,这家是他们在京各门店中生意最好的,周末一天的营业额就能有20万。
据湘鄂情店员称,事发后警方带走了部分参与砸店的人员,目前仍在调查中。
法邦时评:
物业涉嫌侵犯财产所有权
我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一条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七十二条规定,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七十四条规定,劳动群众集体组织的财产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其中包括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
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可以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
物业未经得湘鄂情同意就直接砸坏包间墙壁、搬移物品,对店内的财物造成了损坏,涉嫌侵犯湘鄂情的财产所有权。虽然物业发过律师函且未收到回复,但是不应该、也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湘鄂情放弃了财产所有权。
网友评论(新浪微博):
@太飛奶糖 :唉,对待无赖的确很无奈。能走法律程序就走法律程序吧。
@张世轩:不走正常渠道,打砸抢烧不是文明
@朝赞zZ: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结语:
办法总比困难多,不要动不动就使用暴力,不但解决不了问题,反而自食其果,何必呢?好心提醒广大网友,偷砸乱抢的行为可千万干不得啊!(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