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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吧审批将全面放开
网吧是提供公共网络服务的场所,在经过了长期的管制后,如今也迎来了自己的春天。但是网吧审批的全面开放,到底是好是坏,大概还有待放开后收到的实际效果来佐证。
11月24日,据新华社“新华视点”微博称,文化部、工商总局、公安部、工信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全面放开网吧审批,取消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对上网服务场所的总量和布局要求,取消对上网服务场所计算机数量的限制,场所最低营业面积调整为不低于20平方米,计算机单机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
网络中的违法行为
由于网络本身优势与漏洞的并在,是人们在享受网络带来的方便的同时,也使一些不法分子有机可趁,对其他人的合法权益进行侵害,更有甚者不惜违法犯罪。
网上盗窃。网上盗窃案件以两类居多:一类发生在银行等金融系统,一类发生在邮电通信领域。前者的主要手段表现为通过计算机指令将他人账户上的存款转移到虚开的账户上,或通过计算机网络对一家公司的计算机下达指令,要求将现金支付给实际上并不存在的另一家公司,从而窃取现金。在邮电通信领域,网络犯罪以盗码并机犯罪活动最为突出。
网上诈骗。网上诈骗是指通过伪造信用卡、制作假票据、篡改电脑程序等手段来欺骗和诈取财物的犯罪行为。
网上洗钱。随着网上银行的悄然兴起,一场发生在金融业的无声革命正在开始。网上银行给客户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服务,顾客只要有一部与国际互联网络相连的电脑,就可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办理该银行的各项业务。这些方便条件为“洗钱”犯罪提供了巨大便利,利用网络银行清洗赃款比传统洗钱更加容易,而且可以更隐蔽地切断资金走向,掩饰资金的非法来源。
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汤建彬提示,网络犯罪的客体是为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网络犯罪所侵犯的一切社会关系,其所侵犯的是复杂客体。网络犯罪的直接客体是多种多样的,有的行为侵害计算机系统的管理秩序,有的危害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制度,有的则危害国家和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人身安全。
网吧作为一种网络服务的场所,在我国已经有很多年的运行经验,但是各种利用无从查证的公共网络犯罪的手段却层出不穷。因此,开放网吧的审批固然是好,但必须有更完备的法律体系对此进行规制。(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