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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21年前助小乞丐成大老板
我们都知道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我们过多的关注报恩之人却往往忽略施恩之人。近日,浙江一女子广受关注,原因是21年前帮助过的人如今报恩却被拒绝。
家住浙江的女子在21年前帮助过小乞丐,却没有想到对方如今成了企业大老板,并苦苦寻找多年只求报恩,当何荣锋见到这位多年前曾帮助过自己的大姐,赠送一张100万元的支票,却遭到对方的拒绝。戴大姐认为自己当年只是做了力所能及的,受不起何荣锋这份重礼,能够被何荣锋挂念多年已经很感动了。
在21年前,戴大姐曾经收留过3个身无分文的小伙子,当时一名黑黑瘦瘦的男孩就是何荣锋,当时来到浙江打工已经身无分文,几天没有吃饭了,于是戴大姐将他们带回家中,做了一桌饭菜,还烧了热水给他们泡脚。那时只有17岁的何荣锋跟着朋友来到浙江打工,身上的钱用完之后就沿路乞讨,但几乎没有遇到愿意帮助他的人。之后,戴大姐给了他们一人10块钱车费,还准备了一点在路上吃的馒头。
无因管理的法律意义
知名合同律师,北京林鑫沃邦律师事务所合同部主任,史剑琴律师提示,无因管理是一种自发性的行为,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害而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
无因管理倡扬和肯定社会互助的道德追求。体现公平正义的法律精神。没有法律上的义务或者约定的义务,管理人为本人管理事务,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干预本人私人事务,是一种侵权行为。但现实生活中,人与人之间是彼此相依的,需要互相帮助。因此,法律一方面需要维护“干涉他人之事为违法”的原则,一方面又要在一定条件下,倡扬和肯定人类互助精神,追社会之和谐,从而设定无因管理制度,规范人们行为。
戴大姐面对百万支票的回报坚决的拒绝了,她觉得这钱不该拿,也许有人会说她拿钱也是应该的,拿或者不拿都有一定的道理,戴大姐选择不拿,一句“记挂多年已经很感动了”,戴大姐的行为值得太多的人学习。这故事温暖了我们,也希望大家能伸出双手去帮助一些需要帮助的人。知恩不图报或者滴水之恩涌泉相报。(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