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年女子割下双亲头颅
天下最无私的爱就是父母给予的爱。然而,10月6号这天,一对父母的头颅竟被女儿硬生生给砍下,满地血流成河,所见之处令人不寒而栗。该女子疑似有精神病,难道这样就可以无法无天?
10月6日,四川南充市西充县一对7旬左右的老夫妇在家中被杀害:一名年近40岁的女子割下双亲头颅。据知情人士透露,该女子疑似有精神疾病,前些年离异后回到娘家,一直与父母一起生活,平时无正当职业。
死者陈某(女子母亲)生前曾告诉多位邻居,她的女儿小时候头部受过伤,导致精神上有些问题,以前本来送过精神病医院,但不忍心女儿孤苦伶仃,又把女儿接回来了。据了解,女子患有癫痫病,经常会“无缘无故”倒地抽搐,几分钟又能站起来。
女子父亲的尸体在卧室,母亲的则在客厅里,场面极为血腥。小张被带走时,手指、衣服和鞋子上均有血迹。案发后当地警方已经介入,目前正在调查中。
精神病人杀人是否负刑事责任
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汤建彬表示,根据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在“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精神病人中,大部分是精神分裂症。经鉴定确认为“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基本上都是发病期的患者, 只有在发病期患者才容易出现“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在恢复期,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精神活动疾病正常,他们犯罪,“应负刑事责任”。
因此,这条法律告诉我们,精神分裂症患者犯罪,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承担多少法律责任,应视患者当时的精神状态而定。精神分裂症患者犯罪不负法律责任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竟然又是一起精神病人犯罪案件,如此残忍的一幕,就算父母入土都不得安生。辛苦养大的女儿却是如此对待老人,对于精神病患者的安置到底应该怎么处理才会更合适呢?否则,精神病人杀人了,悲剧只会更加悲剧。(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