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宠物猪闯天安门
宠物猪闯天安门,幸亏是畜生,要是人估计早就被抓起来进行审问了。天安门是什么地方,那可是天子脚下,重兵守卫,谁要是有个什么异常举动都会被尽职的守卫者发现的。对于猪嘛,人们的防卫意识可能没有那么强。
一只常在东长安街便道独自“遛弯”的宠物猪近日走红网络,被网友戏称为“二师兄散步”,附近居民都挺喜欢它,还常有游客追着小猪与其合影。昨日,照片拍摄者曾先生称,这是11月21日来京游玩时所拍,当时很多市民围观。昨天上午,小猪主人贺女士还坦言没料到小猪走红,正考虑将它送往郊区,而记者晚上再次与其联系却意外得知,小猪外出不归,截至晚9点,主人仍焦急寻找。
饲养动物的条件
我们认为,构成民法通则第127条所称的“饲养的动物”,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它为特定的人所有或占有,质言之,它为特定的人所饲养或管理;
(2)饲养或管理者对动物具有适当程度的控制力;
(3)该动物依其自身的特性,有可能对他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
(4)该动物为家畜、家禽、宠物或驯养的野兽、爬行类动物。
贺女士可以养小猪,没问题,但是一定要注意不要让猪随便乱跑,因为如果猪乱跑导致他人受到人身伤害的,就构成了侵权,贺女士是要承担侵权责任的,当然,就算出现了这样的案件,还是可以请律师去解决的。(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