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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跪街称被房产高管玩弄
街道上挤满了围观人群,一名跪地女子、一张手举照片还有一块密密麻麻写满字的纸板。这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呢?女子手举照片中男子又是何人?口中声称的“感情被愚弄”到底是真是假?
10月8日上午,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与商务西四街交叉口一女子跪地举牌,声称自己被河南省房地产业商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赵某某“欺骗玩弄近4年”。其双手举着被举报人的头像照片,面前地上摆放着一张打印好的举报材料。
跪地女子小翠(化名)是在2010年的一个饭局上认识的赵某某。随后,赵某某就一直给她发短信打电话示好,并多次邀请吃饭,最后确定恋爱关系。小翠称后来发现他并未离婚。两人因此还时常发生矛盾。今年上半年,两人关系彻底破裂。小翠为了证明自己和赵某某的关系,还出示了两人的交往短信。
河南省房地产业商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赵某某称,自己确实认识小翠,但他是被有预谋的诬陷,也是受害者。对于短信内容,赵某某称“不知道从哪里弄出来的”。“我们已经报警,公安部门也已介入调查,事实情况以警方调查结果为准。”赵某某说。
对方反驳为预谋诬陷
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汤建彬表示,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不能构成犯罪主体。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
我国《刑法》刑法第246条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究竟该名女子的所为是否是为自己声讨公道,还是像赵某某口中所说的是“一场有预谋的诬陷”呢?目前,警方正在进一步的调查之中,真相自然会水落石出。(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