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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喝酒壮胆入室盗窃
黄岛23岁打工仔胡某嫌工资太低,企图入室行窃。为壮胆喝下足足一斤白酒后,潜入一居民家中将财物洗劫一空,正要离开时酒意来袭,竟直接躺在房主家中睡着了。
7日16时,家住黄岛区王家港社区的李先生下班回家后,听见卧室中传来一阵呼噜声,推开房门看见有个男青年躺在床上睡得正酣,而卧室内已经被翻得乱七八糟。李先生赶紧跑到楼下拨打了报警电话。在李先生的指引下,长江路派出所民警当场将这位还在酣睡的“不速之客”抓获归案。
据供述,犯罪嫌疑人胡某23岁,是河北省邯郸人。今年8月初,胡某从老家来到青岛黄岛区干了两个月的油漆工,嫌活累工资少就辞职了。11月初,胡某接到妻子从河北老家打来电话,说要生孩子了,让他多赚点钱寄回去,胡某便打算偷东西赚点“外财”。
7日中午,胡某喝了一斤白酒,然后流窜到王家港社区一居民小区,顺着一楼窗户爬进了二楼的李先生家,把屋内的笔记本电脑、大衣、电动剃须刀,甚至1角的硬币都洗劫一空,装到了一个背包里。正准备离开时,酒劲上来,胡某竟直接倒在床上睡着了,直到民警到来也没醒。目前,胡某已被刑事拘留。
涉嫌盗窃罪
胡某年仅23岁却游手好闲,想通过盗取他人钱财的方式,快速敛财。胡某的行为已经涉嫌盗窃罪。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汤建彬表示,刑法修正案(八)对入户盗窃,不论次数,不论盗窃价值的多少,我国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入户盗窃不但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住宅权,而且极易引发抢劫、杀人、强奸等恶性刑事案件,严重危及公民的人身和生命安全。基于入户盗窃的这一危害性,为了加强对人身、财产权的保护,刑法作此修改。
幸好胡某正欲离开时,醉倒酣睡屋内,房主李先生到家时,财产还在没有造成太大损失。胡某的行为属于入室盗窃,将面临刑法处罚。(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