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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光棍节求脱单
为了在11月11日“光棍节”能够脱单,在南京一家公司上班的王小姐前段时间通过微信认识了外地人周某。单纯的王某就这样轻易地相信了这个自称是房地产商儿子的人,并借了8万元给对方。
周某自称是一个房地产商的儿子,目前管理南京片区的工程,因为工作太忙一直没有找女朋友。王小姐觉得周某相貌不错,谈吐也很儒雅,而且周某朋友圈里发的照片都是一些尽显奢华的内容。周某没事就会约王小姐出来看电影吃饭,还细心地送王小姐回家。当王小姐以为自己找到了等待已久的另一半时,在两人相识的第八天,周某就向王小姐提出了借钱的要求。
周某说自己需要交25万的首付款,买一辆一百万左右的轿车,可现在自己的手上只有17万还差8万块,只要1个星期他就会有一笔工程款到账,很快就会还王小姐的钱,同时还会给王小姐8%的利息。后周某消失,王小姐赶紧向秦淮警方报案。
周某被抓后交代了自己行骗的过程,周某告诉民警,因为王小姐急于脱单,而且人也很单纯,所以才打了她的主意。目前,周某因涉嫌诈骗罪,被秦淮警方刑拘。
被“地产商儿子”骗8万元
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汤建彬律师说,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诈骗近亲属的财物,近亲属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诈骗近亲属的财物,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具体处理也应酌情从宽。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
身边的好姐妹都结婚的结婚,有对象的有对象,看不得别人成双成对,王小姐才会上当受骗。感情的事急不得,不能因为想要脱单就轻易相信陌生人。(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