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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格祺伟被批捕,涉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涉案金额巨大。人们不禁要问,格祺伟为什么能够屡屡得逞,成为许多干部群众所称的“网络恶霸”、祸害一方?
事件回顾:
格祺伟被批捕
在公安机关集中打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中,公安机关认定“网络记者”格祺伟等人涉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日前,湖南衡阳市检察院对格祺伟等5人批准逮捕。警方介绍,格祺伟,常以掌握负面信息,准备发帖、发稿的方式,威胁一些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人员支付费用。此外,他还涉嫌参与现代消费导报原副社长张桓瑞等人的敲诈团伙犯罪,涉案线索200多起,初步查证36起,涉案金额数百万元。(来源:东南早报)
法邦点评:
敲诈勒索罪的量刑标准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要想减少谣言,乃至消灭谣言,就要加强对恶意造谣、传谣行为的惩罚力度,还要从谣言产生的根源和土壤上下手,这样才能治标又治本。
网友评论(新浪微博):
抵制网络谣言!
@xlfsw3:不管是现实还是网络,都是有不可越过的底线的,格祺伟这样的必须严惩。
@风化想念:不捏造事实,不传播缺乏事实根据的流言,是做一个有责任感的守法公民的应有之义务,违法且造成危害将受到法律制裁。
@新亮666978:造谣可耻,必须重重打击这样的不正之风
结语:
诚然,散播谣言是违法犯罪,但是为何还有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人员受其迫害?打铁还需自身硬啊!把自己洗干净了,就身正不怕影子斜啦!(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