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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一对小夫妻闪婚不久后,妻子便“失联”了。丈夫怀疑妻子有外遇,与前男友纠缠不清,竟然到处散发妻子裸照寻妻。不仅弄得人尽皆知,臭名远扬,还涉嫌侮辱他人。
丈夫贴裸照寻妻
4月10日8时许,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焦庙镇某村村民早起出门,发现村里路边墙上和电线杆上贴着一些宣传单,上面印着一对男女的裸照。眼尖的村民一下就认出了是同村的娜娜。村民们赶紧跑到娜娜家报信。
在家门口,娜娜的父母和哥哥正拿着刚从门口撕下来的一张宣传单气得浑身哆嗦。因为宣传页被广泛散发,还被村里的小学生捡回家中。“我妹妹的裸照被人贴在电线杆上,还写有侮辱性语言,真让人颜面丧尽!”娜娜哥哥很快报了警。警方迅速赶到。调查结果让村民们大吃一惊,这名嫌疑人不是别人,正是娜娜的丈夫杨某!
据杨某交代,3月5日两人刚结婚,按说新婚燕尔的二人应该甜甜蜜蜜,但婚后娜娜经常外出“失联”,杨某还发现娜娜经常与几名男子悄悄打电话,手机上不但存有大量暧昧短信还有妻子和其他男人的同居裸照。杨某怀疑妻子有外遇,气得跟娜娜大吵一架,娜娜解释说:“这是前男友,已经过去了,今后要跟你好好过日子。”但杨某不听,继续跟娜娜赌气,娜娜一时气不过,头也不回地回了娘家。
到处找不到妻子的杨某竟想出歪招,将娜娜与前男友的合照贴到娜娜父母村里,逼娜娜出来。娜娜母亲哭诉道:“这哪里是找人啊,这是丢人啊!这网上认识的人就是不靠谱啊!”
原来,这是娜娜和杨某的第二次婚姻,去年11月底,二人通过QQ好友认识,竟发现两人是隔壁村,有相同经历的二人迅速谈起恋爱。3月5日,杨某不顾家里反对,闪电般与娜娜领取了结婚证,没想到还没出蜜月,就出了这样的闹剧。由于杨某的行为已涉嫌侮辱他人,齐河警方给予杨某警告并罚款500元。
侮辱他人与侮辱罪的区别
公然侮辱他人侵犯的是特定的主体,主要侵犯的是他人的人格权。在我国,人格权包括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侮辱他人姓名权的行为一般表现为谩骂、羞辱他人姓名,对他人姓名进行有损人格的恶意解释,致使他人的人格、名誉受到损害。
侮辱他人肖像权主要是指,未经本人同意、占有、再现、创制或不当利用他人的肖像。主要表现为不当利用他人肖像、恶意侮辱他人肖像和擅自创作他人肖像。本案中,杨某公然贴出妻子与他人的裸照,散布到公众场合,玷污了妻子的名声,令其形象受损,不仅侵犯了娜娜的肖像权,还侵害了娜娜的名誉权。
相对而言,只有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才能构成侮辱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侮辱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不要“捆绑”爱情
杨某为了寻妻,处理方式实属偏激,行为方式并不妥当。如此“糟践”自己的妻子,自己的面子又往哪里搁呢?
争吵是婚姻生活中再平常不过的事情,如何积极面对与解决是每一对夫妻面临的必修课。千万不要让关心与在乎变成“捆绑”爱情的理由,这只会让爱情变成手中的沙子,握得越紧沙子流走得越快。
爱情是一门艺术,婚姻才是柴米油盐酱醋茶,平淡才是真。杨某还是好好和娜娜沟通,早点认个错吧!毕竟抓贼要拿赃,不要让疑心病葬送了这段来之不易的爱情。(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