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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一名4岁的女孩,在跟随母亲过斑马线时,被一辆驶来的轿车碰撞,倒地后被车轮碾压,送医抢救无效死亡。深圳交警称,肇事司机是7月底领证的新手,自称当时注意力集中在电单车上,没留意行人。
事发后,肇事司机作为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其行为受到舆论强烈批判;但同为受害者的女童母亲,也受到了一些质疑。
肇事司机的责任,是十分明确的。经深圳交警初查,张某驾驶机动车疏忽大意,未注意前方道路交通情况,行经人行横道时遇行人通过未停车让行,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原因。行人相对机动车而言,本来就缺乏竞争路权的能力,是不折不扣的“弱势群体”,因此才设计了人行横道,方便行人通行。
不论是站在遵守交规的角度,还是站在公共道德的角度,遇到斑马线提前减速,礼让要过马路的行人,都是一名机动车司机起码的义务。
深圳交警关于“新手”的结论,也不能成为肇事司机自我辩解的借口。事实上,就算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司机通过斑马线时也应该减速慢行、留意观察。而此次的路口是没有交通信号灯的。如此情况下,“车让人”是和“红灯停,绿灯行”一样的铁律。对任何考取驾照的人而言,这都是常识。司机一旦违背规则,一切后果都必须自己承担。多数情况下,这一后果只是扣分与罚款;但在极端情况下,则是一条生命的消逝。所有司机都应对此应引以为戒。
与司机相比,女童母亲的责任则显得模糊不清,让人难以定论。她并不需要负任何法律责任,也没有犯下法律意义上的过错。但是,公众认为她要对此事承担道德责任。不少人认为,女童母亲存在明显的“抢行”行为。而正常情况下,为了保护孩子,就算是在斑马线上,只要看到有车可能通过,都不该贸然通过马路。女童母亲的不谨慎,客观上也增加了事故发生的概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