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客服热线:15811286610
法律资讯法律咨询找律师找律所法律法规法律常识合同范本法律文书护身法宝法律导航专题婚姻房产刑事债务劳动交通合同
23岁女子工作时被男友被杀害
石某来到小娟所工作的公司,残忍地将小娟杀害。
留学生漏洞消费超2千万
“发现银行漏洞消费”消息引发关注,究竟是怎样情况呢?
法邦网蔡绍辉律师走进校园
蔡绍辉律师特邀为三年级的四个班级共160名小朋友就法律知识方面进行专项课外知识教育。
首页法邦时评法律名人谈热点追踪法邦视频明星那些事儿曝光台民生社会贪腐深度

卧室搜出摄像头 个人隐私权的保护

2013年07月15日  来源:法邦网  我来说两句(0人参与)  

卧室搜出摄像头

卧室搜出摄像头,摄像头正对少林寺方丈卧室的床头,这个摄像头的背后涉及的是权钱交易以及美色的诱惑,已经走向世界的少林寺现如今面临各种利益纠葛,难道这就是这座已经传承千年的禅宗祖庭的当下命运吗,少林寺千年的清誉如何维持?

据报道,目前的少林寺日益商业化,引来相关各方都想分一杯羹。比如少林景区门票收入由寺院和地方政府三七分成,但一年的门票收入1.5亿元,卖多少政府说了算,为了讨回拖欠数千万门票分成,曾发生过少林寺和尚凌晨2点到河南省政府上访的事情。除了看得见的利益纠纷,台面下的博弈更让人大跌眼镜:少林寺工作人员透露,在为方丈修整卧室时,屋里发现多个摄像头,其中一个正对方丈床头。是谁装的这些摄像头?是谁在24小时监控?这些不知来路的摄像头被拆除后,最终也不了了之。 “正对床头”、“不了了之”,事情已经没有了着落,无论偷拍者目的为何,少林寺方丈不是政府官员,只要其个人隐私无涉公众利益,其作为公民的隐私权就理应受到法律保护,那么个人隐私权的应该如何保护?

个人隐私权的保护

隐私的一个重要特征是隐秘性,如果不具有这一特征就不是隐私。所以,已为公众中较大部分人知晓的个人情况,如外在的生理、性格特征、经常出入的公共场所等,就不属于“私人情况”。

在公共场所,任何人直接暴露在外的部分也不能成为隐私。即便是权利人有不想让他人知晓的私人信息,只要权利人自愿出现在公共场所,暴露在外的部分都不可避免地为他人知晓。正如某人在家里赤身裸体可以视为一种隐私,他人不得窥视,但如果他袒胸露背地走在大街上,就不能以隐私为由要求他人不得观看。因此,隐私权利人只要出现在公共场所,就可视为自愿公开其暴露在外的私人信息,公民在公共场合的活动往往被推定为其“默示允许”他人照相、摄像、录音等。

隐私权的客体包括:

(一)身体秘密。指身体隐秘部位即生殖器官和性感器官、身高、体重、健康状况、身体缺陷等。

(二)私人空间。即个人住宅及周围居住环境、私人专用箱包、日记等。

(三)个人事实。指个人生活经历、生活习惯、性格爱好、社会关系、学历、婚恋状况、家庭住址、电话、收入情况等。

(四)私人生活。指一切与社会无关的个人生活,如日常生活、社交、性生活等。

隐私权是一项绝对权,义务人须有不作为的尊重义务。侵权行为主要有:

1、侵扰。指未经他人许可或法律特许而侵入他人的隐私领域。如窥视他人夫妻生活、窥视妇女洗澡等等。侵扰是一种积极了解他人隐私的行为,不需以传播为要件。如果是权利人自愿告知或是行为人被动了解、无意中得知,则不构成对隐私权的侵扰。

2、非法公开。即对已知的他人隐私加以传播。公民的隐私虽然属于客观事实,但公民不愿意他人知晓,任何人不得使之公开为大多数人知晓,从而使权利人遭受精神上的痛苦,失去生活的安宁和平静。

在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这表现出将隐私权规定为独立人格权的趋势。

[责任编辑:苏丹]
标签

网友评论

 共0人参与 - 点击查看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法邦网立场。

新闻推荐

夫妻离婚 对有精神障碍的成年子女是否还有抚养义务

热点新闻

推荐阅读

法邦时评

丈夫婚后6年才知妻大14岁 求撤销婚姻登记的依据是什么

导读:2017年8月28日,一则丈夫婚后6年才知道自己妻子比自己大14岁的新闻跃入大众的眼帘,一时间大家对“撤销婚姻”的讨论热度也逐渐提升,法院作出撤销婚姻登记判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法邦网为您解析。丈夫婚后6年才知妻大14岁据新浪新闻报道,男子陈某与妻...

法律名人谈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关于法邦网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反馈留言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