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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武城管打死瓜农
临武城管打死瓜农的消息传出,引发声讨一片。城管打人现象频频发生,打死人的悲剧也不时传出。到底是什么样的纠纷和深仇大恨,能导致城管和小贩之间经常血肉相拼,甚至以命相搏?
17日上午,湖南临武县城管局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与南强莲塘村村民邓正加发生争执冲突,邓正加死亡。有网友发微博称,湖南临武县莲塘村瓜农两口子在县城文昌路桥头卖西瓜,被城管以无着装、无证经营的理由罚款100元,并从邓三轮车上搬走一些西瓜。邓正加的妻子上前阻拦,与城管发生推搡。随后,邓氏夫妇将西瓜摊转移到舜峰镇政府门口。目击者何先生称,17日上午10点左右,邓氏夫妇准备将小车上的西瓜卸下时,10多名城管赶到,双方再次发生争执,“邓先生夫妻俩遭到七八个城管殴打,随后邓先生躺地上一动不动。”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量刑标准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