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瓜贩疑被城管围殴
哈尔滨瓜贩疑被城管围殴,这年头,城管怎么尽干殴打商贩的事情了?之前的湖南临武城管打死瓜农引起的众怒还未停歇,城管打人的事件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如此下去,城管似乎成了危害人民群众安全的一类人物了。
7月18日晚7点左右,在哈尔滨市道外区宏伟路和宏图街交叉口,一位正在收摊的卖西瓜小贩被打。据目击者称,行政执法人员拿着对讲机砸卖西瓜的脑袋,卖西瓜的小贩被打得头破血流,一旁的执法人员却不闻不问。在事发现场,执法部门的车门上还血迹斑斑,受伤的西瓜摊摊主吴伟躺在车上,但车上却没有执法人员的身影。事情发生后,吴伟的家人报了警。记者采访相关管理人员时遭到拒绝与不配合。7月20日,哈尔滨市城管局公开初步处理意见,殴打瓜贩的执法人员属特勤人员,即临时工。赔偿瓜贩医疗费,对记者道歉。殴打商贩的执法人员已被停职并进一步调查,责令道外区城管执法局局长张庆有做检查。
城管违法犯罪的处罚
在针对城管暴力执法补救问题上,应该严格依照我国民法、刑法、公务员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规范处理,对城管执法人员违法执法给人民群众造成的损失应该进行民事赔偿或者国家赔偿,涉嫌犯罪的执法人员应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五条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一)在行政许可工作中违反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的;
(三)违法设定或者实施行政处罚的;
(四)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行政委托的;
(五)对需要政府、政府部门决定的招标投标、征收征用、城市房屋拆迁、拍卖等事项违反规定办理的。
第二十二条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二十三条有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二十四条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二)压制批评,打击报复,扣压、销毁举报信件,或者向被举报人透露举报情况的;
(三)违反规定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摊派或者收取财物的;
(四)妨碍执行公务或者违反规定干预执行公务的;
(五)其他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