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岁男童开货车
4岁男童开货车,初看时,以为是真的,还真是惊呆了,难道又出现了一个神童,后来才发现,原来这只是一名驾驶员在开车时,将小孩抱在方向盘前面,一边开车,一边哄小孩,但是这样危险的行使,不仅是对自己不负责,对孩子也不负责。
据悉:昨日上午,“@湖北高速交警钟祥大队”发布了一张高清探头抓拍图,该图显示:一辆疾驰的大货车方向盘后,坐的竟是一名稚气未脱的孩童。其身后还坐着一名大人,大人的左手扶在方向盘上操作。经仔细辨认,才看清,孩童只是坐在驾驶员和方向盘之间,并非在驾驶。监控资料拍摄于11日21时,地点是沪蓉高速(武荆高速)荆门段。在这辆安徽籍大货车的驾驶室内,小孩的头像清晰可辨,“表情还很专注”。当日,民警即通过公安网查询该车信息,但因登记的联系方式不全,未联系上驾驶员。

危险驾驶罪的认定方法
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共同之处:三个罪名既然都规定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一章中,最主要的共同之处就是侵犯的客体为公共安全。
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三者之间的区别。其区别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主观方面不同。正如前所述,危险驾驶罪在主观上持希望或放任的故意。而交通肇事罪是典型意义上过失犯罪,主观上只能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要求主观上是故意,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要求主观上为过失。
其次,在行为方式上不同。危险驾驶罪只包括醉驾和追逐竞驶两种行为,交通肇事包括一些违反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要求实施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但犯危险性相当的危险行为。不应包括醉驾和追逐竞驶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