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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中暑女衣扣被打耳光
解中暑女衣扣被打耳光,一个好心的人做了一件好心的事却遭到了非好心的待遇,郁闷是必然的,大夏天里一弱女子晕倒,总会有男士伸出援助之手,不过该女子误解了别人的意思,打男子耳光真的是有点不解风情了!
解中暑女衣扣被打耳光
近日,全国各地高温不断,江西南昌38度的高温更是让全城百姓无处藏身,很多人街头中暑。一位男士解中暑女衣扣被打,感觉自己十分冤枉。这位好心救人的男子运气不佳遇到了这样的女子,也是自认倒霉,那么男子见女子中暑帮她解开衣服的行为属于好意施惠行为吗?
好意施惠的判断标准
好意施惠好意施惠关系指当事人之间无意设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由当事人一方基于良好的道德风尚实施的使另一方受恩惠的关系。其旨在增进情谊的行为。好意施惠关系在我国民法上未设规定,实务上亦无判例可供借鉴,以下好意施惠关系判断标准可以作为参考。
与好意施惠相对的是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指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因意思表示而发生一定私法效果的法律事实。如买卖、借款、承揽合同等,都以意思表示为要素。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是指人基于内心欲发生一定私法上效果的意思,而表示在外的行为。与法律行为不同,好意施惠的行为也是基于一定的意思而表示在外的行为,但行为人不具有发生一定私法上效果的效果意思。债的关系与好意施惠关系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具有负法律上义务的意思。但在实务中,经常难以区分,通常有偿的约定应当认为是债的关系;而无偿的约定,应当看受益人的相对人,对该约定有无特别利益而定,如借贷、赠与、委任、寄托等。若当事人并无受其约定拘束之意,则为好意施惠关系,如约定让亲友搭乘顺车至某地,受同事或友人嘱咐代购某物,邀请友人散步或参加宴会等。在无偿的约定情形,当事人究竟有无受拘束之意,亦即究竟意在成立合同,或仅为好意施惠关系,应解释当事人的意思,斟酌交易习惯与诚实信用原则及当事人的利益,从相对人的观点加以认定。
我国理论上,一般认为以下情况为好意施惠:搭全国到某地、火车过站叫醒、顺路投寄信件、邀请参加宴会或郊游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