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生办70个证件
一生办70个证件,这么多证件中的很大一部分是不必要的,存在的意义可能只是为了让公务人员有个事儿干。行政法中有个高效便民原则,说的就是尽量减少当事人的麻烦。行政法面临大修,我们期待好的变化。
经不完全统计,我们发现,一个中国人一生可能需要70多个证,属于“必需”的有30到40个。有网民感叹,如果将这些证件(证明)按时间顺序铺开,那“就是一个人的一生”。
高效便民原则去哪儿了
高效便民原则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遵守时限。即行政行为必须在法定的时限内作出,这是对行政机关高效行政的最低要求;
第二,做效能机关。即要求行政机关办理行政事项在法定的时限内要以最快的速度完成。例如,法律规定在10日内完成的行政事项,如果通常情况下2天能办毕,但实际用了5天,即使没有超过法定期限,同样会使相对人觉得行政效能不高;
第三,做服务机关。即行政机关要能急相对人所急,想相对人所想,给相对人提供最优质的服务,消除相对人在办事中的人为障碍和非法定前置条件,使相对人办事顺利、顺心、顺畅。例如,对于以申请而启动的具体行政行为,如果申请人提交资料不齐全,能当场补正的应允许申请人当场补正,不能当场补正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绝不能三番五次要求申请人补资料;
第四,给相对人程序上的最大便利。要以“流程最优、环节最少、审批最简、服务最优、效率最高”给相对人提供程序便利,例如,在行政复议申请方式上,如果申请人不能书写,复议机关就应当接受申请人提出的口头申请并作好笔录。此外,复议机关还要创造条件,接受申请人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的复议申请。(法邦网)
